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一、合伙企业在哪些情形之下应当解散
  
  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
  
  1、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的办法,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在出现法定事由或者约定事由的时候,就会导致合伙企业解散,那么合伙企业就会终止活动。按照《合伙企业法》中的规定,在合伙企业解散之后,就需要作出清算。与此同时还需要通知和公告企业的债权人,而在清算的时候往往是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若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话,那应当由所有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合同无效管辖规定是是按照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是合同当中约定的法院进行管辖,我国法律当中所明确的规定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是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地点法院进行管辖。合同无效是存在以下的情形: (1)一方以欺...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
      公司变更法人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一、公司变更法人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私营的企业其实是一个规模比较庞大发展最快的一种经营模式了,但是因为与此同时国家政府和社会的经济也是一起增长的,那么当国家想要修建新的楼房和建筑物的时候,这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将会被拆迁了,因此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也成了您最关注的问题了。私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一、外资转内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么? 不需要,公司里面重大事项,只需要通过代表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的股东会议通过即可,无须全体股东同意,外资转为内资即此处所说的重大事项。 转变的流程 首先第一步,由中外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外资转内资,必然...


·私人企业过年有带薪休假吗
      ?一、私人企业过年有带薪休假吗有的,春节放假属于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如果在春节期间休假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劳动者在春节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是有效支付其3倍工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主要?
      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两个人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 创办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是许多创业者都会有的梦想。随着国家的发展,目前开公司的条件已经不再像之前那样繁琐,准入门槛也比之前低了许多,尤其是在注册资本这一条件上。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想要自己创业开公司。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有哪些?下面就由律师我们为...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一、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 公司法人代表对于公司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他享受着公司权利的同时承担着公司的义务,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公司法人死亡子女继承可以吗?首先要明确法人资格不是财产,不能被继承.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则股权...


·违约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哪些公司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形式不包括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公司组织形式最基本的有四种1,无限责任公司(早期受香港影响在广东一带这种形式比较多,内地目前实际上取消了这种形式的注册,一般会...


·一个人两个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
      一个人两个公司法人代表是否可以符合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的条件,则法律允许。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


·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
      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的经营管理都需要受到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约束,如果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许多人对公司法与企业法的区别并不太了解,认为这两者是同一种法律。事实上,公司法与企业法是有区别的,那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区别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