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认定的同时也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如果认定是一方的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需要由借款方进行偿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的认定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而言,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区分对内还是对外两个层面。
   (一)夫妻双方内部来看
  对内是指仅在夫妻双方内部来看,这笔债务最终要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在于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如果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这笔债务对内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债务就仅限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外债务
  对外是指对于债权人而言,由谁承担债务的问题。这个问题的法律依据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规定的情形除外”。
  也就是说,除非有证据证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已约定分别财产制并被债权人知晓,否则即使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的处理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一般就以下顺序进行审查:首先审查债务是否存在;如果债务真实存在,接着审查是否存在除外情形;如果没有除外情形,则该债务对外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除外情形则不属于共同债务;然后审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是的话则对内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由双方分担,或者由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如果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对内应由借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举个例子吧,夫向某人借款用于个人挥霍,某人主张夫妻共同偿还。由于夫妻未能举证证明存在除外情形,所以判决由夫妻连带偿还债务。后实际由妻负责偿还了这笔债务。然后夫妻离婚,妻主张该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因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判决支持妻该项诉求,并判令夫返还妻承担的这笔债务,即最终这笔债务由夫承担。
  实际的审判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已较为严格,在审查对外债务时也会考虑对内的标准,即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时,如果未借款的一方提供证据证明款项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法院也有可能认定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们在以上内容中已经阐述清楚了。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的债务,如果是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那么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提交的证据,同时根据债务的性质做出认定,从而决定由谁要承担该笔债务。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的,此时收款方由于时间冲突,无法亲自收款,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收款,在支付价款后,需要开具委托收款凭证,在该凭证上,必须记载一些必备事项。 ...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一、基本定义 可转换债券 (Convertible 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具有债券性,者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建议各位投资者在购买债券之前对公司的信用、资产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了解。不少朋友不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什么,有什么特征,所以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


·行政罚款通知写法要注意什么?
      行政罚款通知写法要注意什么?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他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通知即可执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局依治安处罚法规定的程序即可执行。违反工商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


·公司债券股票有什么不同?
      公司债券股票有什么不同? 一、公司股票与债券的定义 1、股票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公开或私下发行的、用以证明出资人的股本身份和权利,并根据持有人所持有的股份数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凭证。从资产负债表上看,公司净资产(所有者权益)除以总股份数,即为...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七条什么意思原告没有借条的,仅根据银行等转账记录作为证据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的情形下百。若被告提出该度转账记录是其他原因导致转账的,并不是因为借钱转账的话,被告应当提供证据材料证明自己所说的。若被告能够提供相应证据的,那么原告就应当提供其他证据材料去...


·醉驾需要缴纳多少罚款?
      醉驾需要缴纳多少罚款?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


·贷款诈骗和借贷纠纷要怎么区分
      贷款诈骗和借贷纠纷要怎么区分贷款诈骗罪处罚的只是贷款诈骗的那一部分,借贷纠纷属于民事范畴,与贷款诈骗罪存在不小的距离,那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如何区分?贷款诈骗实质上是一种诈骗,贷款只是一种形式,那实践中,贷款诈骗和借贷纠纷要怎么区分才好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诈骗和借...


·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怎么办
      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怎么办?1、因遭受到家暴离婚外债也可能是双方共同偿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夫妻离婚后,仍然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离婚后债务纠纷中,无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否对债权进行...


·债权债务确认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确认书怎么写 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一些债权债务关系。而很可能我们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债权债务纠纷,带来众多麻烦。而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最好的办法就是签订一份比较好的债权债务确定书。这个确定书可能会在关键时刻帮上大忙,所以很有必要去了解。下面我们就把债权债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