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可能会导致破产。在破产之后会对公司进行清算。对于公司的破产财产是需要对债权人进行按照法律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的,那么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及顺序
  
  
  一、《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
  
  
  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附相关的法律条文:
  
  《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二、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请求权的顺序
  
  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3)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按顺序清偿的规则
  
  破产法规定分配顺序的意义在于,依据一定的法律政策确定不同类别的请求权人的受偿顺序,使顺序在先的请求权人能够优先于顺序在后的请求权人获得清偿。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按顺序清偿必须遵守如下规则:
  
  (1)首先清偿在先顺序的债权。
  
  (2)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
  
  (3)对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足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例如,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后剩余的破产财产为10万元,第三顺序债权总额为100万元,则按每10元债权偿付1元的比例进行清偿。
  
  (4)按比例分配后,无论是否有未获分配的下一顺序债权,破产分配均告结束。例如,在清偿第一顺序债权后,剩余财产不足清偿第二顺序债权,则第二顺序债权按比例清偿后,结束破产分配。
  
  破产清算后如何分配和顺序是由法律进行规定的。简单来说就是先支付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国家的税金,最后清偿一般的债权。在企业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时候,债权人就按照各自的债权比例进行清偿。需要注意的是,在按比例清偿债务之后,破产分配就宣告结束。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破产 一、申请破产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


·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
      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 公司在成立之后如果是因为资金不足或者是经营者没有合理的经营公司就会面临着破产的危机,一般公司在破产之后都会有清算小组来进行清算,但是在这期间有一个问题需要您注意,就是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呢?我们这就来解答一下。 一、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包含什么
      法律没有具体要求。申请破产只要符合规定就能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公司清算也就是公司解散清算,它是指公司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公司经营中断、解散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公司按照破产法等法律的规定宣布破产后进行的清算。它们两者在清算原因、清算程序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区别。一、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1、导致清算...


·债务人是否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
      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企业经济效益差,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时候,会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通常,企业会委托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对于律师而言,需要做的工作非常多,要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协助债权人参加债权人会议,参与清算等。那么,律师代理破产清算案件挣钱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破产撤销权支付工资有什么问题? 一、破产撤销权的定义和目的 破产法规定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因破产人不当处分而失去的利益,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国内也有学者称之为否认权,并定义为:对于破产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害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管理人行使撤销权...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确定清算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清算人或清算组:1、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一、破产重整一般几年的执行期? 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 根据我国新《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是什么 由于公司制的改革使得成立公司成为一种潮流,越来越多的公司成立势如破竹。但是,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是需要技巧的,如果公司管理稍有不善,就可能导致公司破产。破产就是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出现导致的公司破产,但是为了保护债权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我国规定了公司倒闭破产...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 一、第三方支付流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