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万州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58221661;办公地址: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82号;邮编:404000
  
  涪陵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79238852;办公地址:重庆市黔江区新华路西段866号;邮编:409000
  
  黔江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72250698;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邮编:408000
  
  渝中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63704843;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74号;邮编:400013
  
  大渡口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68842345;办公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东风村38栋;邮编:400084
  
  江北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67854816;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0号白云楼8楼;邮编:400020
  
  沙坪坝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86282723;办公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42-1号;邮编:400030
  
  九龙坡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86169291;办公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三村1栋1号;邮编:400050
  
  南岸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62921377;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城大道25号;邮编:400060
  
  北碚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68208320;办公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胜利村25号;邮编:400700
  
  万盛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8274330;办公地址:重庆市万盛区新田路65号;邮编:400800
  
  双桥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电话:43332775;办公地址:重庆市双桥区双龙湖西路20号;邮编:400900
  
  渝北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障科;联系电话:86015008;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凤桥街道双凤路31号;邮编:401120
  
  巴南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66239218;办公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渔洞下河路34号;邮编:401320
  
  长寿区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0244156;办公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办事处望江路57号;邮编:401220
  
  江津市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7549802;办公地址:重庆江津市几江镇大有正街1号;邮编:402260
  
  合川市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2825389;办公地址:重庆合川市申明亭34号;邮编:401520
  
  永川市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49581609;办公地址:重庆市永川市宣花路318号;邮编:402160
  
  綦江县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8613999;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县古南镇安夏路3-1号;邮编:401420
  
  潼南县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4590781;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县江北新城金佛大道41号;邮编:402660
  
  铜梁县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45632541;办公地址:重庆市铜梁县巴川镇北环路36号;邮编:402560
  
  大足县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联系电话:43722261;办公地址:重庆市大足县北环东路260号;邮编:402360
  
  荣昌县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科;联系电话:46745590;办公地址:重庆市荣昌县昌元镇莲花街26号;邮编:402460
  
  璧山县工伤认定单位:劳动保障局社会保险科;联系电话:85282085;办公地址:重庆市璧山县璧渝路394号;邮编:402760
  
  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 、职工发生,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5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6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与我国其他省市相比,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是比较多的,这也可以看出,重庆市的发展较好。鉴定机构必须按照本机构已定的规范实施作业,若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在拿到鉴定结果后的半个月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提出复议。
  
  


·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签了20年的劳动合同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合同规定来进行认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除了像上述劳动者接受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有竞业限制的协议外,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径自约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期限的违约金责任,约定无效,劳动者不需...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一、工作了十年以上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动合同的认可与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是生效的。 第二、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员...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八...


·假学历员工应该被辞退吗?
      假学历员工应该被辞退吗?1、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通过虚假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2、购买假文凭、假证书者,目前尚不构成刑事责任,但需要追究其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3、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一般只追究伪造与贩...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原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工地干活受伤应该由谁来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在正常情况下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 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理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尤其重要的,做好...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


·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范文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员在没有做过工伤鉴定之前,是不能要求企业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金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按照申请工伤鉴定的材料范文,书写工伤鉴定请求后,向相关单位提出得到经济赔偿的现象时时有发生的。 一、工伤鉴定申请书范本 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