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在买房子的时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一般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最终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之后,购房者才能实际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此时就需要卖方配合着进行房产过户,其中就会要求买卖双方就房子交易交纳相应的费用。那到底买房子要交哪些费用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契税就是指房屋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照房价的一定比例来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的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的税种。
  
  144平米以下普通住宅1.5%,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 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超过144平米3%,非住宅4%。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
  
  2、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征收的一种税。开发商和购房者需各交纳金额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缴纳完税的程序是:在凭证书立或领受的同时,由纳税人根据凭证上所载的计税金额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相当金额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凭证的适当位置,然后自行注销。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一个时期,以便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检查。
  
  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是公共设施、公用设备(涉及房屋共有部分如外墙、屋顶、下水道、水管等)的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4、缴纳物业管理费
  
  应该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
  
  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5、缴纳规费
  
  ①、缴纳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②、缴纳《房屋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③、缴纳《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④、缴纳证照印花税:5元/本。
  
  ⑤、缴纳工本费:10元/本。
  
  6、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①、缴纳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②、缴纳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③、缴纳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④、缴纳抵押登记费,100元
  
  现实中,因为有的人不清楚买房子要交哪些费用或者事先在这方面没有作出相应的约定,从而在实际中损害到了自身的利益。其实买卖房产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完成了交易之后还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手续,就包括了登记备案、房产过户等等。
  
  


·一、宝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宝山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 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


·房产税是针对房屋所征收的税种。虽然国家在较早之前就开始制订有
      房产税是针对房屋所征收的税种。虽然国家在较早之前就开始制订有关房产税的规定,但事实上,许多城市并未开始征收房产税,而房产税目前也只在少部分城市征收,它仅针对出租房屋与企业的房产征收。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杭州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一、杭州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房产...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
      一般在私人之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签订的才是房屋买卖协议书。如果是从开发商手里直接购买商品房的话,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双方之间签订的往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名称上面不太一样,但从本质上来看其实也是差不多。那现实中应该如何写房屋买卖协议书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房屋买卖协...


·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
      购房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也就是房屋坐落的地点、类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等内容。(三)数量。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四)价金。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


·房屋质量由哪个单位鉴定
      房屋质量由哪个单位鉴定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只能容忍。在住进...


·一房二卖——两次都未过户
          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二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二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情况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


·商品房买卖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商品房买卖你知道商品房是如何进行买卖的吗?这其实是有一定的买卖程序,但是很多购房者其实并不清楚商品房买卖程序是怎样的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买卖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选房...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一、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单位集资建造的福利房,按照相关规定,在住宅未出售之前,该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 权都归国家。而目前按照的公有住房,可以按照房改的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另一类则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 1、可出售公有住房...


·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
      说到结婚,您首先想到的就是买房吧。在传统的婚姻概念中,有房才是有家,所以买房是十分必要的。那么关于结婚买房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您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结婚买房手续 各地的情况不同。一般是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单位收入证...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