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施工企业融资的问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都知道,现在企业融资的范围以及比原来要多了,可以贷款,可以发行债券等等一系列的相关措施。但是比较尴尬的是这都是商业企业,对于建筑业来说就不是这样了。那么什么是施工企业融资的问题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接着往下看看吧。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产业,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大型建筑企业施工模式的多样化,资金短缺成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如何解决好建筑施工企业融资管理与控制任务,是关系着企业长期发展的,也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融资需求分析
  (一)原有传统房建业务资金需求随着建筑市场对资本的需求与依赖,以及招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各种保函保证金等与垫资施工幅度的层层加码,促使工程业务转向资本实力方面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施工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二)新业务资金需求传统房建业务市场虽大,但利润率偏低,借鉴国外建筑行业的发展经验,到一定的阶段,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是“一体化”经营趋势,由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充分整合资源,增加利润节点。而“一体化”战略中的一些新的业务和承包模式,都需要大量资本的投入,需要有充足的资金建好项目再转让出去;又如扩展周转材料租赁、设备租赁等业务,也需要大量资金来购买周转材料和设备。
  融资现状分析
  (一)自有资金有限建筑施工企业的有序发展主要动因应来自于以内源融资为主,但目前很多建筑企业的自有资金有限,这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如行业竞争激烈使企业效益微薄,外部建材价格涨幅过快,施工企业处于被动地位,预垫付资金过多。(二)融资通道过窄建筑施工企业在融资通道面前,出现了融资渠道过窄的现状,原因:第一,施工企业融资额度很大,一般小渠道难以实现;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融资归还时间不及时影响其融资信用度。(三)资金担保困难由于目前国家通过经济手段对房地产的严控主要是银行,为了控制房地产过热发展,银行作为企业主要融资渠道严格控制融资资格,使其难以享受到银行贷款资金担保。
  解决措施
  (一)地方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尽管国家出台了严控房地产的政策,但只要是正常的为了国家发展需要的项目我们是不应该回避的。地方政府面对这些项目时应加大扶持力度,如部分地区出台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特定扶持方法。(二)引入民间资本如何向民间有实力的企业家筹集大量的民间资本是解决好建筑施工企业融资问题的努力方向。引入民间资本的优势:第一是民间资本进入建筑行业有着重要的积极高,便于两者合作,第二,民间资本流动性大,解决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现金难问题;第三,建筑企业和民间企业家各有所需,为他们的合作提供了前提条件。(三)推进金融服务与体制机制的创新目前建筑施工企业融资难一个重要原因是资金担保难,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不断推进金融服务和体制机制创新,让更多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能够享受到融资的好处。(四)融资难就上保交所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个渠道,其中内源融资主要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协助企业融资即企业的外部资金来源部分,主要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协助企业融资两类方式。直接协助企业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协助企业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内部协助企业融资已经很难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外部协助企业融资成为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方式。外部协助企业融资又可分为债务协助企业融资和股权协助企业融资。1、抵押贷款,建筑企业利用手头上施工建设的实体进行贷款,如一些楼盘、商业广场等,通过这些实体取得银行的贷款。2、预售融资,通过把未完工的房产或商业广场或门店,以期权的形式,先预售出去,以获得资金,也就是俗称的期房。3、上市融资,通过企业的上市来获取资金,这是最快速的方法,但是同时也是条件比较严格的一种,前提是你已经有上市的条件,各方面也都获得认可。4、以企业的股权进行融资,也就是获取风险投资企业的青睐,以获取这些投资者的资金支持。以上就是关于什么是施工企业融资的问题?这一问题的具体的解释,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其实通过上面的文章来看一般是当地政府会有一些相关的政策进行扶持,然后就自身的一些房地产的抵押最后就是上市。方法途径都是确实比较比较少。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合同怎么办?(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


·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在业内有很多争论,而且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不完善的,也因此产生许多纠纷,当涉及债权转让时又是否会丧失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债权转让是否丧失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1、工程优先受偿...


·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在一些特殊行业,职工发生工伤的风险比较大,如果职工因为工伤导致人身伤残无法继续工作,那么双方可以订立一份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来实现劳动关系解除。那么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都包括哪些条款?我们结合下面的一篇范文来给您具体说说。 伤残职工劳动关系解除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能否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
      很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认为试用期员工不是正式员工就不享有正式员工该有的待遇,但是试用期员工也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能否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


·一般旷工自离有工资吗?
      一、旷工自离有工资吗?不给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


·职工遇到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职工遇到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遇到疫情不上班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哪些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
      哪些情形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如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


·手指神经断裂工伤几级
      手指神经断裂是十级工伤。工伤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综合判定分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