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照目前各地我国城镇人口的发展速度来看,未来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应该还是处于一个持续稳定的发展行业。不管普通公民对于房地产的印象是怎样的,可是说句实话,有些地方的房地产行业,甚至都能够成为当地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撑。并且除了房地产行业内部人员以外,其实普通公民也根本就不了解,房地产开发经营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经营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相信您也能够看出,房地产开发经营流程其实是非常繁琐的。因为在之前,要求房地产公司应该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尤其是决定对自己所开发项目的资金问题,首先要落实到位。接下来进入到行政审批以后,这一过程也是最为繁琐,最为严格的,各个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都不同,最后国家有关部门才会对房地产开发的相关项目进行登记。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一、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


·一、外地人添加买房子政策?
      一、外地人添加买房子政策有哪些 外地人天津买房子政策有哪些,首先要有认定标准,在天津缴纳养老保险超过3年的,如果因中途工作变动,养老保险停交不超过3个月的,个体工商户,除了完税证明外,还要有营业执照,符合国家引进人才条件,并在天津市居住生活,符合这些条件就可以持暂住证,身份证,...


·关于征地补偿树木海棠补偿标准是什么?
      其实关于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各地方的政策都不同,但是今天我们要一起讨论一下关于征地补偿树木海棠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关树木的补偿应该是按照前三年的产值的六倍以上来计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


·我国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我国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


·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不确权土地政府会收回吗? 一、土地确权到底确什么?怎么去理解?具体是怎样一个过程?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


·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内容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互换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解释有哪些?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解释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纠纷诉讼的相关问题解释有哪些?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第二条 开发区管理...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对于大型的水利工程项目和国家项目都采用财政拨款的形式,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电力建设是架设高低压电、变电站等电力基础设施。在架设中需要征占土地,那么,电力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电力建设 电力设施是指...


·我们的平时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有人醉醺醺地进行驾驶,也就是所谓的
      我们的平时生活中经常会看到有人醉醺醺地进行驾驶,也就是所谓的酒驾,这种酒驾行为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的,在酒驾之后会进行血检,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血检几天出结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血检几天出结果? 按规定...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一、范文 征地拆迁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 编号: 法专字( )第 号 甲方(聘用方): ? ? ? ? ? ? ? ?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很多人在购房的时候十分重视房产证而忽略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权证也是房子的一个重要证件,购房者应该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就不能完成二手房正常过户。现实中,人们将土地使用证丢失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