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肇事次要责任承担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中,在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情况下,应参照以下两种方式予以赔偿:
  
  如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那么: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如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那么: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100%;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70%-80%;
  
  负同等责任者承担50%;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20%-30%;
  
  那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方需要赔偿吗?
  
  1、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无责任方无需赔偿;
  
  2、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在机动车方无责任时,亦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0、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12、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现实中,因为交通肇事发生的主体不同,因而即使认定出来属于交通肇事次要责任,但此时实际需要承担的赔偿比例也是存在一定差异的。上文中为您介绍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出现交通肇事的情况,此时认定属于次要责任时,实际承担的赔偿比例。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一部分是人为,有一部分是天灾人祸,普通的交通事故已经是毁掉几个家庭,假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证明伤亡是很严重的,可以说是一场灾难,毁掉的不仅仅是几个家庭,那这时候该追责何方呢?我们今天就“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追究何方?”进行相关介绍,深入分析一下重特大事故发生时,会...


·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
      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出相应的申请,并且还有其他的条件要满足。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要什么条件?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公安机...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根据公安部令第139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驾驶证的更换,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地方办理: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


·企业交了五险报工伤可以吗?
      企业交了五险报工伤可以吗? 一、企业交了五险报工伤可以吗? 有工伤报销,工伤保险不存在报销比例的问题。只要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那么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均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领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


·车船税时候交有规定的时间吗?
      车船税是购买车辆或是船舶后需要缴纳的税款,我国经济水平的增长可以明显看到各类私家车越来越多,有些省市限号限行也是由于汽车尾气污染,还有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但车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凡是购买车辆的都必须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时候交有规定的时间吗?本站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将有...


·延期交房如何索赔,延期交房怎么赔偿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来讲,最担心的就是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此时可能因为开放商的各种原因,而导致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那么购房者就延期交房如何索赔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延期交房如何索赔 卖方逾期交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合同约定的入住期日到来时,卖方未能完工并通...


·人和车辆都被撞误工费如何计算?
      人和车辆都被撞误工费如何计算? 人和车辆都被撞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不仅仅是误工费,还有汽车维修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要交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两者会相互影响,相互交叉。《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1、责任限额12.2万 2、其中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