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根据司法实际,不少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逆向行驶导致的,对于此种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之后,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处理此种类型的案件,在确定责任之后,就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承担处罚。
  
  一、逆向行驶车祸责任怎么划分责任
  
  逆行全责”、“拐弯让直行”,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具体责任认定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逆向行驶扣几分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2、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300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罚款。
  
  3、超载或超员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尚未达到20%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尚未达到30%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对公路客运超过额定乘员20% 的或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4、超速
  
  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无证驾驶
  
  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继续驾车的,一律处500元罚款,并处15日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6、驾驶拼装或报废机动车
  
  对上道路行驶的拼装、改装或者应该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一律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7、使用伪造驾驶证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它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处2000元罚款。
  
  8、记满12分继续驾车
  
  对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继续驾车的一律处800元罚款。
  
  9、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我们可以知道,一旦逆向行驶,该驾驶员就需要承担全责。设定此项法律的规定,是为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为了加强驾驶员的责任心,在确定责任之后,驾驶员需要承担处罚。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对方全责能年审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可要求那些赔偿? 1、公民遭受人身损害,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租床被费用、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需要对受伤的人做出相应的伤残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结合需要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
      疫情期间车险可以延期吗?需要根据各地的政策决定。在2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险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议在疫情防控期内,湖北地区可以考虑将2020年1月23日以后有效的交强险和商车险保单的保障期限自动延长一个月或适当时间,而后,浙江省内提出因为...


·一、最新交通法规醉驾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新交通法规醉驾的规定是什么?最新交通法规2019醉驾的规定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二、醉驾醉驾是指因饮酒...


·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针对不同的当事人,在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采取的方式不同,而此时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是不一样的。那对于肇事者来讲,一般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我们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肇事者处理交通事故要注意什么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要知道: (1)对现场勘查完后,处...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辆折旧费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办
      由于车辆的增多,或驾驶员的疏忽大意,因而每年发生车祸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呢?交通事故难免造成人员伤残,就需要做伤残鉴定。那么,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是什么?请看以下内容。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该怎么办 (一)有争议应当迅速报...


·买二手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买二手房交定金有哪些注意事项1、要求出示委托协议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2、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


·一、交通事故实在赔偿不了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实在赔偿不了怎么办?实在赔偿不了的情况下可以与对方商量减少支付金额,否则可以会被强制执行。赔偿太大,如除保险外,实在没有赔偿能力,最好还是多和对方友好协商,争取对方的谅解为好。现在由于被告经济状况不好的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的案件有很多啊,被告没钱法院也很难啊,一般就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