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离婚率的普遍增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已经是离婚双方一个严重的分歧点。所以法律规定了有关于抚养费标准的条例。郑州市作为代表城市,郑州抚养费标准跟其他地区有什么不一样,让我们来看看郑州抚养费标准都有些什么?
  
  郑州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有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抚养费的相关费用包括生活、教育、娱乐等,所以抚养费的标准不一。不止地区之间不一样,一般都还会考虑到子女各方面的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郑州抚养费标准相对来说还不错,考虑到各个方面的问题。感谢您的浏览。
  
  
  
  


·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状范文是什么样子的? 原告:女,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被告:男,年 月 日 出生,族,住所地: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3、婚生子女归__抚养,__(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4、本案诉讼费由...


·夫妻一方能在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吗
      一、夫妻一方能在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退伍军人补偿离婚分割办法是什么?
      退伍军人补偿离婚分割办法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哪些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那些算个人财产?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那些算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个人的生活用品还有就是专属一个人的赔偿损失算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要确定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应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办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认可事实婚姻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认可事实婚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


·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当中,通过协议进行离婚的话,相比起来,比诉讼离婚要简单很多。但是夫妻双方离婚时,针对离婚过程当中和离婚以后的一些相关事宜通常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肯定是要进行约束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附带孩子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附带孩子抚养...


·一、如果不知情第三者重婚罪认定吗?
      一、如果不知情第三者重婚罪认定吗?不认定为重婚罪,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只有在第三者明知对方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才能构成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婚姻纠纷中各类股权纠纷
    (一)因婚姻纠纷导致的股权纠纷类型
    1、夫妻一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婚时要求分割该股权;
   ...


·起诉离婚申请书抚养权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起诉离婚申请书抚养权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一、起诉离婚申请书抚养权范文的格式是什么?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


·法院审理事实婚姻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一、法院审理事实婚姻的认定特征有哪些?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