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工程质量向谁举报?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现在走到城市的大街上,可以看见高楼林立,格式各样的商场,什么万达,群星城等等千姿百态的商场非常的常见。这些都是已经完成的工程成果,已经都是通过专业的质量检测的。不仅仅这些建筑工程,还有其他行业的,比如我们经常走的公路等工程自然也需要有一定的质量保障的,如果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那么工程质量向谁举报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二、关于工程质量向谁举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我们都知道的,在购买东西的时候,最害怕的就是自己所买的东西出现问题,当出现问题时,能够解决自然是最好,但是就是害怕明明是产品的问题,但是商家就还是不以为然,觉得是客户自己的原因,当然相对来说,对于工程来说也是存在工程质量的问题的,所以知道工程质量向谁举报对于人们来说就很有必要,国家也是对这个很重视,一般都是通过政府进行举报。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什么是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对负有保秘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


·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
      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各行各业都在飞速发展,这其中就有保险一行。而保险也有多种多样的分类,即使是工程也有保险。工程保险费就是指根据建设项目建设期间需要实施工程保险的费用,其中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也会根据工程的类别而有所区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怎么算的?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


·分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么
      分公司变更劳动合同有赔偿么?劳动合同变更时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


·一、企业不能辞退什么类型的职工?
      一、企业不能辞退什么类型的职工?(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


·休产假时正式工怎么发工资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2、如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但是,...


·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书的内容有哪些
      在实施工程时,如果对于工程量不满意,可以进行工程量司法鉴定的申请。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书应该怎么样书写呢,在进行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前也有一些必须要了解的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 工程量司法鉴定申请书 ? 申请人...


·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一、工伤的鉴别方法 工伤是相对于...


·一、在我国退休的有没有误工费?
      一、在我国退休的有没有误工费?在我国退休如果存在收入的话,那么误工费用是需要赔偿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二、其他法律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聘金退还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怎么离婚? 《中华人民...


·在元旦哪天加班三倍工资
      元旦哪天加班三倍工资元旦放假期间,元旦当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他时间是休息日或者调休,应当按照同等时间补休,不能补休的按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打桩偷工减料怎么办
      建筑工地打桩工程偷工减料可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建设局、质量监督站等)。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