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注意些相关的问题,更何况是离婚,那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离婚时有问题需要处理,离婚后也会出现一些需要处理的问题,那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登记离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第二,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第四,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离婚后有哪些问题需要处理
   (一)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的义务,或者在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上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诉讼请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另一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当事人一方反悔。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三)离婚证遗失或毁损。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离婚登记的撤销及复议。
  凡是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该项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仅在结婚的时候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在离婚的时候同样也是有一定的问题需要当事人格外的注意,否则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至于离婚时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它应当归共...


·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吗?
      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吗? 一、法庭可以受理重婚案吗? 重婚罪是公诉和自诉相交叉的案件,既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


·离婚抚养协议书范文 怎么写离婚抚养协议书
      离婚抚养协议书范文 怎么写离婚抚养协议书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此时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都要求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协议离婚允许当事人协商处理抚养,而这种情况下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往往也是最小的。那协商一致后,该如何签订离婚抚养协议书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


·一、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
      一、子女成年后可以追诉抚养费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成长后仍然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 二、放弃抚养权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


·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一、烟台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
      一、申请无效婚姻周期是多长?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状况:(1)人民法院依据婚姻当事人或许好坏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经检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子的过程中,经检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奉告当事...


·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
      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2年不同居就自动离婚吗? 两年不同居也是不能自动离婚的;我国的离婚方式有: (一)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并且也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了协议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可以一起到男方或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一、离婚协议抚养权和抚养费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
      针对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象,国家考虑到单亲家庭制定了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具体的抚养费会由双方协商制定或者由法院判决,一般都是根据未抚养方的经济能力来制定的,如果规定支付的抚养太高就需要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标准,那么怎么降低孩子的抚养费?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 一、怎么降低孩...


·如家加盟商维权有哪些
      如家加盟商维权有哪些方法在世界经济整体萧条的状态之下,对我国的各行各业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冲击。所以现在好多实体店的生意,利润各方面都受到了重创,就比如说比较知名的如家酒店。我国公民都知道如家在我国各地都有加盟店,可是加盟的过程和因素是各种各样的,有一些商家可能加盟以后才发现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