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说明后面的钱是你们借你父亲交的话,在法律上视为你父亲自己拿钱交的。
  
  4、房产证没下来公证处不可能给你公证的。如房产证下来后,可由你公婆直接亲笔书写一个遗嘱,内容是他们死后这个房子由谁继承等问题。
  
  5、办理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去,如老人确实年高,可请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到你家办理。但建的指导下进行好。
  
  在房屋使用权继承方面,是不分什么央产房和普通房的,对于部队经济适用房继承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申请法院确认使用权的归属,再进行继承的认定。
  
  二、军队经济适用房继承要办什么手续
  
  不对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查验交易房产是否已在部队委员会办理了上市交易审批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就可以上市交易。
  
  1、单位出具的同意上市出售的证明。
  
  2、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确认表。
  
  3、物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原件。
  
  部队经济适用房继承过户:
  
  1、继承公证书。
  
  2、房屋权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不需要缴纳税费,但有一定的手续费。
  
  不对经济适用房赠与或遗赠
  
  1、比照上市出售进行。
  
  2、需要缴纳契税。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军队经济适用房,由于它具有军队的这个特殊性,所以在继承问题上确实有着很大的争议。但是在继承过程当中需要明确一点,就是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是可以继承的。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一、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小产权房在拆迁的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是主要是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有效就能获得补偿,合同无效则无法补偿,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1.如果小产权房的房子向本集体的成员出售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的批准和认可,合同是有效合同,拆迁的时候会获得补...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违约的购房者。因此,购房者违约后,开发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退房,追究他们的违约金;当然也可以要求购房者继...


·房产继承周末能办理吗?
      房产继承周末能办理吗?房产继承一般周末不能办理,一般办理房产过户等业务,只能选择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提出房屋继承过户请求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用于全款买房属于共同债务的。婚前的债务用于买房属于正当的日常生活所用,因此该债务属于共同的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的相关规定,除了债权人能够证明...


·二手房合同买方离婚归属法律规定是什么?
      二手房合同买方离婚归属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
      如果双方离婚房子怎么判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东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您都知道征地,对于征地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征地补偿标准的。因为征地难民会损害少部分人的利益。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是有很多的,征地补偿标准一般都是按照当地的经济情况,当地的房价地价综合制定的。那么东营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东营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房屋拆...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
      立遗嘱需要带房产证吗?需要房产证,这是公证程序中公证处要求应当提供的材料之一《遗嘱公证细则》 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百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


·买房子需要公司章是什么章?
      买房子需要公司章是什么章? 贷款买房子需要盖公章,没有公司可以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即可。需要担保人的情况:① 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② 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③ 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①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② 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


·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一、全国大力整治“大棚房”,农民真的会开心吗?  国家之所以要严查农村“大棚房”,是因为这些违规的大棚房占用的土地是从农民手里流转过去的耕地,甚至还占用基本农田,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也违背了国家农业发展的初衷,如果不及时处理,将来会影响到我国的粮食生产,也会给耕地带来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