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单方继承房产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夫妻单方继承房产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单方继承房产的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单方继承的房产不一定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由该房屋是否属于附条件的继承来确定。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结婚后获得房屋继承权怎么办理房屋的继承手续
  
  (一)房屋继承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三、房产继承登记步骤
  
  (一)房屋评估
  
  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三)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结婚后若是依据法定继承,获得了房屋等财产的继承权,那么此笔财产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依据遗嘱获得的继承权,那么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主要由死者是否在遗嘱之中注明了只能由继承者处置遗产来决定。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企业拆迁补偿主要是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产口头遗嘱过户的条件是什么?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情况危急的情况下口授制成的。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口头遗嘱作为遗嘱的五种方式之一,但是由于口头遗嘱容易被人篡改、伪造、容易失实,因此在一般情况下不采用口头形式设立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的精神,只有在下面两种情况都具备时,遗嘱...


·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购房手续是怎样的?
      回迁房,与我们普通意义上的商品房,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商品房我们都了解,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购买获得,但是需要有相应的房产证。而对于回迁房,能否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了解的人并不是很多。对于这一内容,您可以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北京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一、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父母借给子女买房的借条怎么写
      父母借给子女买房的借条怎么写 1.一定写明“今借到????????? 现金????????? 元,注明大写????????? 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2.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2.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价值如何计算?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价值如何计算?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以下七种计算方式可供参考: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


·在我国继承的房产出售时税费怎样计算在“国税函20
      在我国继承的房产出售时税费怎样计算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门面出了转让费的现在房东不同意我转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


·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程序是什么,过户费用是多少?
      对于房价这个话题,一直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因为中国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导致很多普通老百姓靠那么点工资买不起房。所有有很多人就会选择会农村自己建房,由于农村土地资源丰富,有点人楼房建多了就会想着把它卖出去。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农村房屋买卖过户程序。 一、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流程...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军队经济适用房可以继承吗 1、只有有使用权的房子是能继承的,既然你们原是用产权房换的现在这个120的,应该就可以补交一些钱后就可办产权证了。建议先办理产权证好。 2、如果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将出现有继承权的都可继承分割该遗产。继承份额按法定继承规定。 3、如没有书面的协议来...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资料也在房管局存档,把这已售商品房改登记到买房者的名下。这就是房屋的房管局备案手续。二、房子备案后还有什么事?1、备案登记所依据的是城市房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