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对于企业来说国家也会按照规定来征收房产税,企业房产税根据出租等不同情况会有不通过的征收标准,很多企业的所有人不知道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以及缴纳企业房产税有哪些的注意事项,下面由我们来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企业房产税缴纳注意事项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的1.2%的税率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如果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近期,高邮地税在为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式”服务时,发现部分老企业为了跟上时代潮流,及时对老式厂房和办公楼进行装修、扩建,他们在做帐时,没有把装修和新建厂房的成本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是放在在建工程上,有的虽计提了折旧但没有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还有部分新办企业,新建厂房投入使用后,未向地税部门缴纳建筑税收,也没有及时申报房产税,有的还认为自己是租赁行为,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税法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因此,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你缴纳了房产税,就可以计提折旧,且计提的折旧费可以在税前列支。现在是信息时代,对房产税这样的固定税源,地税部门每年都要进行实地核查、比对,对偷、漏税行为,一经查出,地税部门将给予应纳税款的50%至5倍的罚款。地方政府为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每月都对辖区企业纳税情况进行跟踪比较,每年对纳税大户进行奖励并公布于众。
  文章中为我们解答了企业房产税计税比例是什么,房产税计税比例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在缴纳房产税时我们要注意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30%后的余值的1.2%进行缴纳,各个企业缴纳房产税之后也可以计提折旧,不缴纳房产税的会给予一定的罚款,对于纳税大户也会给予奖励


·退房时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根据房地产律师的经验,在武汉市房屋租赁纠纷中,往往有这样的房东,他们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检查物品,会提出物品消耗费这种说法,并以此扣押租房交纳的押金,新房出租时这种情况尤为明显。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
      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房产的买卖需要办理登记备案,而此时就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但对于当事人而言,在签二手房购买合同的时候却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什么是“买卖不破租赁”
      1.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一般这就被认为是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适用的实证法基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在房屋租赁期间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的,承租人对于该房的使用权不因买卖而受到影响,在租赁期...


·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
      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也有很多购房者面临限购后失去买房资格的问题,这种情况要在合同中约定,这是楼市调控行为,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多数房屋购买合同中,也都会将一些政策作为不...


·离婚分割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双方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很多,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也对其作了具体的规定。共同财产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产,那么,离婚分割房产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离婚财产分割要交哪几种税?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以下几种也都不需要缴纳: ...


·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不少年轻小夫妻都是选择在婚后贷款买房的,然后由双方共有还贷。对于这样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分割是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的情况很多。那究竟夫妻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进行分割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房产证没下来在中介卖合法吗?
      房产证没下来在中介卖合法吗?不合法的,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所谓的“过户”)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可以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保护不过户的房产交易。没有产权证将不能贷款、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


·房贷没还清人已经去世2023
      房贷没还清人已经去世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一下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买房不能贷款能否要求退房 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或者是已经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却因政策变动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能退房吗?能否退房需要结合购房者的实际情况才能做出判断。1、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的处理情况。对于已签订认购合同而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打算解...


·租房纠纷报警处理可以吗?
      租房纠纷报警处理可以吗?1、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适合找公安机关。但是如果租房双方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机关的职责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