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公司法人不用到场是真的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注册公司法人不用到场是真的吗?
  
  很多人在注册公司时,资料准备不齐全,注册流程不清晰,导致注册公司花费时间长,耗费人力物力。在注册公司时也会有很多疑问,比如:注册公司法人不用到场是真的吗?注册公司时法人如果不在场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
  
  公司注册需要进行一下流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
  
  公司注册详细步骤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样本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私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6.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时限:受理后4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7)印章;
  
  (8)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8.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凭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开好基本帐户去原验资银行办理验资户销户。
  
  由以上公司注册流程来看,注册公司法人不用到场是真的。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只有工商验证身份和银行开户(根据银行要求)需要法人或股东到达现场,其余的都不需要。如果您没有时间,也可以选服务公司进行全程代办,您只需要把所需资料提供完整,就可以由服务公司帮您完成整个流程,不需要法人或股东到场。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变更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三)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经常有一些已经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企业法定代...


·自然人股东上市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
      自然人股东上市转让股权的材料有哪些?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


·隐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
      隐名股东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可以向公司主张权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股东...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公司偷税漏税法人会被判处支付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二、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


·企业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如何约定
      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当然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了试用期的话,就要按照相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来执行。那么对于企业来讲,应当怎样约定试用期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应当如何约定试用期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 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白手起家”成现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按照现行《公司法》,有限责任公...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公司法中股权质押需要告知其他股东吗 一、公司法中股权质押告知其他股东吗? 股权质押是需要告知其他股东的,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质押的,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执行,公司法规定,将股权转让股东以外的人时,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既是公司的董事长,由负责财务,采购等,其中这都是经营不规范的体现。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


·2023公司法183条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183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183条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1、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