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行计件工资的人是否有加班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实行计件工资的人是否有加班费
  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它并不能改变法律对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通过上文的介绍,你应该能够看出,超过44小时的劳动均应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问题可否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拖欠加班费,可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问题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债权、债务关系必须清楚。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也曾作过这样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2010年7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七条就此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现在李先生和老板就加班费的问题还存在争议,其与工友的加班费没有得到老板的认可,手中没有他就此开出的欠条。此纠纷还没有转化为债权债务纠纷,就此不能申请支付令,而应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此劳动争议问题。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单位要求员工加班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加班费,这是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是单位必须要做到的。如果您遇到单位不及时向您给付加班费的情况,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有效的向单位讨要加班费。
  
  
  


·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一、向公司申请工伤赔偿需要的证明文件有哪些?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一、单位哪些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入职未满15天不发工资是否合理
      有的朋友在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以后,工作却不满十五天就离职了,这样的情形也是大量存在的,有的人拿到了不足十五天的工资,有的人却没有拿到工资,但是入职未满15天不发工资是否合理,显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但是究竟该如何发放不满十五天的工资呢,感兴趣的可以一起去了解一...


·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一、正常辞退员工什么时候发工资 按规定应该在工作交接时一并算清,但一般单位都是在次月发工资时才会给结清。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公司辞退...


·劳动合同法休假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休假规定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


·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一、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1、一方婚前所负债务; 2、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扣税么(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我国,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员工为该用人单
      在我国,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前提是员工为该用人单位劳动自己的义务劳动时间。一旦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那这劳动关系就不能随意解除,用人单位方面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员工方面也不可以,除非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但是劳动关系是可以转移的,那么劳动关系转移流程是怎么...


·约定工资报酬不明确该怎么办
      劳动者付出劳动,理应获得相对应的劳动报酬。且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报酬。不过,如果约定工资报酬不明确该怎么办呢?或者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那么劳动者应怎么向单位主张劳动报酬呢?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
      劳动关系在建立之后,在出险法定或者是约定的情形之后,民事主体可以提出解除的请求,若不是由于劳动者本人的缘故导致的劳动关系解除,是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赔偿金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关系赔偿金怎样支付呢? 劳动关系赔偿金的支付: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


·劳动合同续签生效时间是几天?
      劳动合同续签生效时间是几天?续签当天即生效。劳动合同续签生效时间,应当是以续签劳动合同的日期为准。也就是说如果续签时间为今天,生效日期就是当天。《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合同期限”、“无固定合同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