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郑州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郑州土地拍卖的流程有哪些
  
  国有土地的拍卖方式有很多,就以郑州为例,在进行土地拍卖时不仅需要进行招标还需要根据土地的具体性质来操作。那么,郑州土地拍卖流程是如何进行的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到帮助。
  
  一、土地拍卖适用范围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
  
  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
  
  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
  
  4、经法院判决需土地拍卖办理程序及流程图
  
  二、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一)这里所指的一级土地市场与土地使用权招标所指相同,均指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批租市场。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2、按照市和各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由市局规划科完成编写全市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详细年度计划,计划中列明每宗用地的具体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 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各镇区国土所负责组织拍卖土地报批具体资料;
  
  4、根据土地使用权拍卖年度计划,由市局规划科负责完成办理拍卖土地的农地转用手续;
  
  5、由市局用地科和各镇区国土所完成征地手续;
  
  6、由市局用地科完成供地报批手续,编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7、由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拍卖土地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或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
  
  8、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9、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确定拍卖地块的出让底价。
  
  三、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
  
  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
  
  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
  
  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
  
  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
  
  5、 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6、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
  
  7、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
  
  四、使用权拍卖的后期工作
  
  1、 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
  
  2、 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五、二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一)这里所指是原划拨和出让土地改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和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1、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前期工作
  
  2、符合城市规划,并经市规划部门同意后,原土地使用者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
  
  3、市地产交易中心窗口受理申请后,进行初审;
  
  4、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批;
  
  5、 完成拟拍卖地块的拆迁及“三通一平”工作。(由原土地使用者完成或由市土地开发中心完成);
  
  6、市地产交易中心负责完成拟拍卖地块的评估工作;
  
  7、市地产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确定拍卖低价。
  
  六、土地使用权拍卖操作程序
  
  (一)具体操作程序与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程序相同
  
  1、后期工作
  
  2、土地使用权拍卖举行后3个工作日内,市地产交易中心主持双方签订《出让合同》,将《拍卖成交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给市局用地科,由用地科完善划拨用地的补办出让手续和已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的变更手续;
  
  3、竞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后5个工作日内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补办手续出让合同和改变用途的出让合同,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4、竞得人按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和收费清单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在以上郑州土地拍卖流程介绍中,需要注意的是,当政府出让经营性土地项目时,必须由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才能进行拍卖。而且,如果竞拍成功后,竞得人必须与市国土资源局达成协议之后,获得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后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


·上诉期间异地犯新罪有什么规定?
      一、上诉期间异地犯新罪有什么规定 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上诉期间又犯新罪的,可撤销取保候审并予以收押,再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进行数罪并罚。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


·公司异地办公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异地办公属于公司住所变更,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申请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


·异地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1、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3、审查通过后发给...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征用土地罪既遂量刑标准是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


·国有土地上房屋遭到违法拆迁我们可以维权吗?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遭到违法拆迁我们可以维权吗?  被拆迁人遇到违法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报警、提起行政诉讼、向相关部门投诉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维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怎么变更 一、办土地使用证超过30天更变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1...


·土地使用权怎么定义的?
       在城市建筑工程或者是建筑活动中,土地的使用全是必须需要知道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怎么定义的呢?在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在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不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每个人或者是组织要想使用土地,就必须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每个人仅仅只有使用土地的权利,而没有土地的所有权。 一、土地使用权...


·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怎么办
      房产证补办流程1、房产证补办之备件申请:首先我们要进行房产证补办手续中的备件申请环节。2、房产证补办之备件查档:进行了备件申请之后,我们需要开始房产证补办手续中的第二步—备件查档。备件查档相对简单,在缴纳了查档册费后,当地房地局会发出临时的收费收据。3、房产证补办之登报声明:备件...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过期怎么办理?地使用证过期的办理方式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物权法》明确规定自动续期,但是续多少费用都没有明确。这其实就是土地证会过期的,因为我们的土地年限到了是...


·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
      我们的日常行为受到民事法律的约束,在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案件所占的比例也是比较高的,由于不少公民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需要委托律师处理诉讼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地位如何认定? 一、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主体如何认定? 诉讼主体,又称案件的当...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出租吗,相关法律如何规定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出租吗,相关法律如何规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都开始投身到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兴办公司的人也日益的多起来。可能你的公司是一人独资,发展的规模还比较小,此时,你想问公司注册地址可以出租吗?今天我们就在文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这部分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心中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