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经常会发生资金往来,很多人碍于面子,不会签署借款合同。大部分借款人都会及时还款,但是也有的人赖账不还。遇到这种情况,人们应该通过正当途径追偿,不得超过法律的底线。那么,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二、追偿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是两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四年。如果在上述诉讼时效内债权人不主张债权,在法律上的胜诉权就将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债权人超过了诉讼时效再提起诉讼,其诉讼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对帐龄即将超过两年的应收款,适宜诉讼的,一定要及时起诉。暂不宜起诉的,也要保留诉讼时效中断的书面证据。我们追款,应该多给债务人发出书面催收函件并尽量说服债务人签收确认,异地的可采用电报以便有据可查,并力争让债务人多写书面的欠条或还款计划,既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又为诉讼准备了充足的证据。对于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应收款,力争和债务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让债务人出具新的还款条,以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综上所述,因为借钱发生债务纠纷,对方赖账的,人们应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提出诉讼,同时,还应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展开审理,经过调查符合情况的,判决被告偿还欠款。现在,您知道了借钱不还应该如何维权,遇到这样事情的时候就不会束手无策了。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 如何顺利地讨债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债务纠纷,其中大多数的债务纠纷都是由于不管债权人怎么讨债,债务人就是死赖着不肯还钱。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如何顺利地讨债呢?在讨债时,债权人经常会遇到债务人说没钱还债的情况,那么如果欠别人钱没钱还怎么办?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一、公司向个人借款合法吗? 合法的。 1、企业可以向特定个人借款。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2、向不特定人借款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可被处行政、刑事责任...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不少人担心为他人提供担保后,会不会影响自己的贷款。其实,您不必担心,担保人是可以贷款的。但是,作为贷款担保人是有风险的,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快递赔偿条款是怎样的
      快递赔偿条款是怎样的?一、快递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
      被认定为贩毒罚款多钱?被认定为贩毒罚款一千元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二、对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地为您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每一阶段的工作流程以及重点事宜,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 1...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的交往过程中,拖欠款项的事情常常发生。为了保持平衡,企业也往往选择拖欠别人款项以平衡别人对自己款项的拖欠。这样往往会导致恶性循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很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今天,我们就和您分享一篇企业债权债务...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


·债权债务的清查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清查是什么? 一、债权债务清查的途径 选择正确途径是企业债权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企业经济交往产生的债权纠纷,应当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合法方式处理。但长期来,有一些企业乐意私下通过 “讨债公司”、“收数公司”等去追讨债务。实际上,这种做法不但难以奏效,反而常常会给委...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