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的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录用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的损失,现单位与劳动者需共同承担。那么,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及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怎么写?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
  
  一、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一)试用期内
  
  1、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二)固定期限员工
  
  1、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单位可解除,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4、劳动者可解除情况:
  
  (1)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5、合同期满双方不能就合同续订达成一致意见:
  
  (1) 等于或高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
  
  (2)低于原劳动合同标准,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动关系的解除要看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介绍了劳动关系解除需要填写的一些内容,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只是为了证明劳动者已经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


·工地工人自然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
      工地工人自然死亡赔偿规定是什么?工地上工人死亡应该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有医疗费用,误工费用,还有丧葬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


·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女职工在怀孕以及哺乳期内,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以此为理由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劳动者怎样取消工伤保险
      劳动者怎样取消工伤保险 一、劳动者怎样取消工伤保险 直接要求原公司办理社保转移,或者停止缴纳社保即可。需要注意: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就没有办法解除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


·一、工伤伤残九级误工费赔偿多久?
      一、工伤伤残九级误工费赔偿多久?一般九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最多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定 公司的发展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员工。并且一个优秀的企业,肯定自身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员工的管理既符合情理有切实的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其实都是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


·加班4个小时工资该如何计算
      加班4个小时工资该如何计算应按小时支付加班工资或者补休。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 因疫情延迟开工工资怎么算?因疫情延迟开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


·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保局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都是可以放心的。因为我国社保局的工伤认定是受法律制度约束的,一般相关人员也不会人为操作的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也就是说社保局不会偏袒用人单位,也不会偏袒员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工伤认定后单...


·员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
      员工在疫情期间有没有工资?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与劳动者协调工资支付的情况,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赔偿有年龄限制吗?有的,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年龄截止在60...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公司会怎么样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可能主要会面临三点后果:可能对企业的诚信度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会对此付出一定的法律成本或法律责任;企业可能会面临相关行政处罚。一、诚信度员工既然去劳动局投诉,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存在一定的问题,当相关劳资争议纠纷闹到劳动局去时,可能会给企业诚信度和形象带来一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