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发生工伤后可主张哪些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发生工伤后应该如何索赔?
  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先到医院就医,在就医的同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如没有骨折、身体器官缺失等),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后,应及时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持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结论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用人单位发放的上岗证、工作服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认定工伤的前提条件之一。发生工伤后可以申请仲裁处理,并且准备好所需资料和证明进行提交,并且可以根据伤情进行依法索赔。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本站。当遇到类似问题应当寻求法律的援助,希望以上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非法集资员工举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我国,虽然目前对于非法集资处于严厉打击的过程中,但一些地方,尤其是偏远地区的非法集资案件并没有明显减少。一方面是因为非法集资有利可图,另一方面则是法律宣传的不到位。那么公司非法集资员工举报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文章会为您仔细讲解。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
      帮工好意施惠的侵权怎么解决好意实惠致损引发的侵权的认定应当适用过错原则。但基于好意施惠的无偿性和良好的动机,以及善意目的性,应从民法的公平理念出发,酌情减轻施惠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施惠人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受惠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酌情适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因一般过失造成的损害则...


·因疫情待岗期间工资怎么算
      因疫情待岗期间工资怎么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因疫情待岗期间,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


·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有哪几种
      辞退不赔偿的条件是哪些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


·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有什么?
      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有什么?在一个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后,往往会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对工期进行预测,但是二者有的时候也会发生冲突,工期的长短与工程质量关系十分密切。那么,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有什么呢?下面来看看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措施。 一、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的措施 1...


·辞退孕期员工的赔偿金怎么算的?
      最新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不满意工作或者是个人原因不再进行工作的话,是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但是这时候需要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这时候的话就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一般的需要的材料有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然后到人力资源社保局进行盖章就可以了。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材料有什么?...


·在我们工作了以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每个月我们都会缴
      在我们工作了以后,公司会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每个月我们都会缴纳一定的金额。而且因为每个地方政策不同,缴纳的比例也是不同的。我们需要对相关政策有一定的了解,那么盐城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将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五险一金是什么 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


·工伤认定 超过时间限制该怎么处理
      法律中对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都是作出了时间限制的,因此要是需要提出认定的话,就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才行。而现实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工伤认定? 超过时间限制,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


·一、与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反悔可以吗?
      一、与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反悔可以吗 解除劳动合同书是和辞职书一样的效力,就是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撤销的,但是一方需要进行撤销,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那么是无法进行撤销的。 二、什么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


·干工程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的。
      干工程工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不可以的。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