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土地拍卖上,有的自然人会竞得土地的使用权。持有土地使用权其实就是一种物权,自然人可以将其作为出资的标的物。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出资的种类,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资是被允许的,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么?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有关知识。一、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评估就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验资报告,自然也就无法完成正常出资行为。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是什么?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如果集体组织欲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组织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取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而有偿取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土地使用者营利性的投资行为,因而只能以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于对外投资。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给您回答了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么这个问题。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自然人持有土地使用权履行出资义务的,应该由专业机构对其进行价值评估,这样才能确定出资额,明确股份占用比例。这里需要注意,土地使用权出资要满足一些条件才可以。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一、半边户的定义 “半边户”是指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货币安置(103号令)的被征地农户。 二、审核程序 (一) 受理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拆迁科安置员。 2、岗位...


·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
      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吗土地使用权包括房屋,商业,工业,教育等等方面的所有权。现在有很多进城务工人员想要转让自己的土地或者刚刚买房的人都很关心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有没有使用期限,如果有的话,土地使用期限有多年。也有些人认为土地使用权没有终止日期。那么土地使用权到底有没有使用期限呢,下...


·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高铁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交通用道,国家在修高铁的时候也是会征用农民的土地,那么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般是根据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6-10倍作为补赔偿。国家高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国对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办理流程怎么走?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


·株洲市南岳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株洲市南岳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条件有哪些? 众所周知,在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化的政策,国家拥有所有权,人民则可以拥有使用权。国家作为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并不会自己去直接使用,而是有相关单位和个人来使用,也就是说使用者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是禁止土地买卖的,但是可以在法律允许下转让或租赁。那么...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一、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二、安置补助费 1、分...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后按照公布标准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可参照同区域在建同类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


·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使用权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伴随着的就是土地出让金问题以及土地出让税费问题等,那么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公式:补交土地出让价款(元)=网格点楼面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容积率修正系...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一、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目的是保障承包方的基本生活来源,使耕者有其田。 2...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城市征地虽说我们是没有过多权力去阻止干涉的,但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被征用后,我们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的,一般来说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本土地的价值,虽说如此,但还是有很多人想要知道征地的相关补偿情况,以免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那甘肃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