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认罪了判刑要等多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如果在还没有开庭之前犯罪嫌疑人就已经正式认罪了,那其实接下来等待犯罪嫌疑人的也就是法院确认具体的刑期了。但是人民法院当然也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认罪了所以直接就省去审判的这个过程,结合认罪认罚制度现在我国很多普通民众其实都特别好奇在我国认罪了判刑要等多久?
  
  一、在我国认罪了判刑要等多久?
  
  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哪些情况会延期审理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注意,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又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指当事人的申请在短时间内,仍不能作出是否同意回避的决定,审判活动无法进行;
  
  二是指当事人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回避,需要另行更换人员的,可以延期审理。
  
  三、怎样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人民法院在决定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
  
  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对适用被告人认罪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
  
  (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它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目前还是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的法庭对刑事案件审判的时间来操作的,所以认罪以后应该不出一个月左右就能够被判刑的,中间当然也不排除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判刑被延期,刑诉法当中规定的刑事法庭审判案件的具体期限都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有关信用卡诈骗罪法律法规有哪些?
      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先如今已是越来越猖狂,几乎每天都可依看到相关新闻报道,而随着互联网网络和高科技的发展应用,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也让人防不胜防,那么在遭遇信用卡诈骗时我们应如何做?信用卡诈骗罪法律法规有哪些?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来为您进行详细...


·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移送行政拘留案件的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移送行政拘留是在行政部门下达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行政拘留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 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什么情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什么情形 一、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什么情形 1.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操作规定。比如《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供血者健康检...


·受贿罪怎么认定 如何认定受贿罪
      一、受贿罪怎么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何谓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点上来看,我们知道对成立职务侵占罪的,在犯罪主体和数额上面都是有严格要求的。那一旦认定构成此罪后,该如何量刑处罚呢?本站我们带来职务侵占罪量刑标...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吗2023
      拘役公安机关执行吗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骗取出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分别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护照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发给本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居留、旅行...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财产类犯罪,但却不属于职务犯罪。因此,无论是在对职务侵占行为定罪还是处罚,都需要考虑犯罪的数额。其中,具体分为了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三种,那么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是多少 根据《最高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量刑指导意见》 从以下方面来看该犯罪的量刑。构成该罪的,首先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如果犯罪情节一般的,就是说没有造成他人重大伤害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可以考虑在三个月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