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原告还是被告出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原告还是被告出离婚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二、对两种被告不到庭的离婚案件,法院如何审理?1、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指未修订前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之规定,只对送达方式作明确的规定,即“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但未就公告期满送达文书已完成,能否就离婚案件因当事人不到庭可缺席判决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涉及到人身身份的确立和解除,强调当事人双方必须到场的原则,方可办理。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2、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是本人 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应该是由败诉的一方来承担,此时原告、被告都是有可能成为败诉的一方,自然就说不好最终费用应该是由哪一方来承担。不过,要是原告有撤诉行为的话,那么这个费用肯定就是由原告来承担了。
  
  
  


·子女非亲生离婚补偿是否可以可以
      子女非亲生离婚补偿是否可以可以。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主要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认为另一方生育的孩子为双方的亲生子女并尽抚养义务,但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与自己并无血缘关系。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同时也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以及离婚后,另一方发现...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


·一、办理复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一、办理复婚需要离婚协议书吗? 不需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有意向复婚的男女双方应持有以下证件和证明: (1)双方的户口证明,也就是人们说的户口簿。 (2)双方各自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主要就是士官证、军官证等等。 (3)当事人双方均...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 (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4)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与之同居,且周围邻居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


·诉讼离婚需做什么准备
      无论是通过协议方式还是诉讼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对于当事人而言,最好事先做出一些准备,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达到自己的目的。当然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需要做的准备不同。那么诉讼离婚需做什么准备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做什么准备 1、保持冷静,抓住有利时机进行...


·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也就意味着夫妻之间要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实践中,夫妻离婚并不是说无缘无故的,这总是会有一定的原因。那通常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呢?针对这问题,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造成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是因为男女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手...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法律要求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


·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男女离婚的时候总是免不了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处理,而此时可能出现双方都想要抚养权和都不想要抚养权的情况。那此时,要是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需要提供有利的条件才行,不然法院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具体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离婚证丢了怎么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