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迫于单位的压力而往往被迫加班。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实践中,有些单位不顾法律的规定,不但长期要求其员工加班,而且还不付加班费,那单位的这种长期加班不付报酬的行为合法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单位能随意让劳动者加班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同时,《劳动法》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如果劳动者违反上述规定,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2)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3)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作出处理。
  二、长期加班不付报酬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此外,《劳动法》还针对女职工作了特殊保护性规定,即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应否支付劳动报酬问题,法律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因此,长期加班加点不付报酬是不合法的。原则上,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但也有一些例外的情况。而事实上,对绝大多数劳动者而言,即便是单位支付加班费,他们也不一定愿意加班,所以遇到加班了却没有加班费的情况时,会十分的气愤。这时,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


·一、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又何用?
      一、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又何用?1.明确工伤后,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减少了伤者的经济负担;2.工伤认定后,伤者享受停工期的工资待遇、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保障伤者的生活基本需求。3.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对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也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付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给付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多少岁不算童工
      对于童工的认定,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是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录童工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招聘童工的,给予相应的处罚,严重时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2017年多少岁不算童工?下面,的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关于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多少岁不算童工 依...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原件 工伤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实践中,要是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无论是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还是受伤劳动者提出申请,此时都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才行,不然就会导致认定部门不予受理。而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也需要提供一些材料,那其中工伤认定需要哪些原件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原件 劳动局...


·申请劳动关系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对双方最有力的保障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中的相关事项作出说明。但事实上,往往有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可以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作为逃避责任的理由。劳动者在申请劳动关系仲裁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以表...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 在建筑工程当中,墙面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墙面建设完工以后,国家也会针对墙面建设质量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有关墙面建设质量的验收,在验收的时候也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的。那么,墙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什么呢?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作出详...


·员工还在试用期能休婚假吗
      员工还在试用期能休婚假吗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限内享有的权利及义务等均与正式员工相同,均有完全的劳动权利。而休婚假是属于劳动者的权利之一,故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婚假。二、员工再婚可以享受婚假吗再婚也可以请婚假,享受法定婚假待遇。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
      不少劳动者,因公受伤以后,因受伤和对工伤的内容了解不知,不知如何申请工伤的认定,也对于的申请认定期限,申请材料等内容知之甚少。为了帮助劳动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赔偿,在这里,我们将详细告诉你工伤如何申请认定,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及申请人 工伤员工可直接...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
      拖欠员工工资多少天算违法行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二、拖欠工资在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