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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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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社会的发展,部分企业会选择征地扩大公司的发展,因此就会出现征地补偿的问题。那么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相关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二、征地补偿和安置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和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予以补偿。第十三条 在征地期限内,公安、工商、房产、规划等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发放营业执照和房屋改建、扩建、抵押、租赁、买卖等有关手续。在征地期限内,因出生、婚嫁和军人复员退伍等确需要入户或者分户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由公安机关办理。土地征用,不仅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那么出现征地的情况就会出现征地补偿,征地补偿会根据各地不同的经济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偿,以上关于黄山市征地地上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就为您简单介绍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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