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是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山下班途中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属于上下班途中。所以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标准即在规定上下班途中情形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
  二、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工伤具有的条款有哪些?
  具体为以下条款:(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工伤的定义是什么?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通过上述的回答,想必您已经知道了工伤认定条件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我们明确了这个条件下的受伤算是工伤后,我们还需要了解一些更为具体的问题,其中相关的条款即更为具体的条件要求也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最后我们也为您强调了工伤的定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3劳动合同上盖什么章
      在劳动合同上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即可,如果是签字一般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字也可以产...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
      一、在工地不给工资怎么办?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投诉举报电话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2、当地人民法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


·劳动仲裁被诉不服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被诉不服裁决怎么办?1、如果是用人单位向法院起诉,分为两种情况,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事项,该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只能有条件地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若争议涉及的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以外的事...


·生活中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或者我们身边一些小的建筑工程,在建
      生活中一些大型的建筑工程,或者我们身边一些小的建筑工程,在建筑的时候一般会有承包方进行建筑。承包方会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承包方对工程进行建筑,双方会就工程的一系列事项签订一个协议,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呢?您可以参照以下资料。 一、承包资质 承包建筑工...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
      老人是否有误工费1、65岁的农村老人如果导致了误工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现在一些小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施工过程粗放,偷工减料,这就容
      现在一些小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施工过程粗放,偷工减料,这就容易导致商品房的品质得不到保障。对于青岛市民来说,如果用了全部积蓄买的的房子质量出现问题,可以说是一件糟心的事情。那么,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找谁解决?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青岛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找谁解决? 根据...


·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往往会因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伤赔偿等原因产生争议,而基于中国几千年来儒家以和为贵理念的影响,发生这些争议后,劳动者都会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只有在协商不了时才会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申请劳动仲裁要哪些材料呢,而申请劳动仲裁又要注意什么呢?下面为您具体阐明。 一...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和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去单位上班,那么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这时候单位中止劳务关系则没有任何的补偿。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认定工伤情形包括了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和我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 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