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律的规定,离婚的时候女方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当然这个抚养费用的姐夫需要根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未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下几点:1、离婚后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是相同的,在子女由一方抚养的情况下,他方应当负担必要的费用,只有这样才能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会由于父母离异而受到损害。2、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两部分,但除此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其他费用,比如子女的医疗费、零用钱等等。3、离婚双方确定抚养费的方法有两种,即协议和判决。协议的内容是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以及付给抚养费的方式。夫妻双方达不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人民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费案件时,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给付者的能力来确定。(2)既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又要便于在离婚后执行。(3)抚养费的期限,应当由夫妻离婚时起,到子女能够独立生活时止。给付抚养费的方式,应视给付者的具体情况而定,有的可给付现金,有的可给付实物。(4)抚养费虽然是夫妻双方的义务,责任是相同的。但不应理解为绝对相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夫妻双方的责任大小。各地法院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裁定一般是根据当地一般民众抚养子女的平均费用为标准,结合离婚男女双方的的经济条件来计算抚养子女费用,然后由双方平均负担,如果子女由一方抚养,则法院会根据抚养一方的经济条件增加不抚养一方的抚养费,不抚养一方最多不会超过总抚养费的75%。 另外如果离婚一方没有经济来源,法院一般不会将子女判给没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有一个是例外就是离婚是因为有经济来源的一方明显错误(如婚外恋)导致离婚,则有经济来源一方不仅要付子女的抚养费,还必须付没有经济来源一方抚养费。离婚的话,即使女方不跟孩子一起生活也是需要给付抚养费用的,因为这个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一项必须尽到的义务。当然这个抚养费的给付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一般的行政拘留是有违法记录的,“案底”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用语,没有法律规定什么是“案底”。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新婚姻法有何规定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定义 ?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起诉书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写起诉书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当时判决的法院(所有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不过以此为由 提醒对方,要求其支付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


·一、郑州离婚财产公证处需要什么材料?
      一、郑州离婚财产公证处需要什么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茂名社会抚养费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口的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计划生育,规定那些在计划范围之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的,我国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也是存在着差异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茂名社会抚养费收费范围的相关信息。...


·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该怎样处理,是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必须面对的问题。解决婚前财产矛盾,有助于帮助夫妻婚后生活质量的提高,夫妻关系的稳定以及遇到离婚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都很重要。那么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


·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
      起诉离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离婚官司。现实中,因为起诉离婚的程序要复杂一些,因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其实都会首先考虑协议方式的。那具体来说起诉离婚需要程序是怎样的呢?具体包括了哪些阶段?要是你不是很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


·(一)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吗?
      (一)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吗?彩礼是我们国人结婚时的一种旧时风俗,沿续至今,现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农村跟大部份较富庶的城市还存在着结婚时给彩礼的这一风俗习惯,在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婚礼聘金,做为迎娶女方的聘礼,也就是日常我们常说的彩礼。在法律对于男女双方解释婚姻关系时,要求女方退回结婚...


·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书格式是怎样的? 贫困家庭类困难情况说明 我叫xxx,来自贵州省xxx村的农民家庭,家中有四口人,我家年收入只有420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我的家庭情况是: 父亲:xxx,xxx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