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二、公交车内乘客损失的赔偿对于公交车内乘客的误工费,治疗费等,如果涉及还应按照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一般来说,乘客在乘公交车期间,因第三方肇事受伤,公交车无事故责任,也应先行赔偿乘客损失。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除能够证明是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以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有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同时,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已存在有效客运合同,公交公司应当确保乘客旅途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至于是否是由于第三者造成公交公司违约则不是免责理由。公交公司在无法定免责事由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损失的相关费用。公交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事故中全责的私家车车主主张权利。这部分费用可能含有乘客的误工费。由此可见,私家车和公交车撞上误工费的问题,应首先依据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确实属于私家车一方。如果只有车辆损伤,则按定损赔偿公交车的停运损失费。如车内乘客受伤,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由公交公司垫付后可一同向全责的私家车主张权利。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中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致使他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一、这位肇事者,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由于违反了一定的法律法规,结果引起了公有财产私有财产的损失重大;发生了十分严重的事故;由此导致了其他人受到重伤,甚至是死亡。这是...


·在我国摩托车与汽车醉驾一样吗?
      在我国摩托车与汽车醉驾一样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国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有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有轨电车、二轮摩托等10多种类型。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发生车祸该如何申请保险理赔
      发生车祸该如何申请保险理赔 一、发生车祸该如何申请保险理赔 1、申请保险理赔的时间: 车祸发生以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应向保险公司提供的材料: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 作为劳动者,当我们进入用人单位任职工作以后,用人单位就会为我们购买社保,其中包括医保。但是有些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有的职工可能在岗位上工作时间不长,就会离职。离职后企业就会断交社保,那么您知道医保断交年限会累计吗?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医保的相关内容。 ...


·驾校学车撞到人谁承担责任
      驾校学车撞到人谁承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实填写事故情况,用人单位按要求加具意见并加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公章(原件); 2、当事人劳动合同书、工卡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


·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一、牵挂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牵挂车逆向行驶的,应由交警对逆向行驶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一般是扣三分并罚款200元,这与事故如何处理没有必然联系,牵挂车逆行全责这是通常划分事故责任的原则,具体还要看当时两车的撞击部位来判断。具体责任认定要根...


·车库网点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车库网点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主要包括在车库网点无偿使用的过程中涉及到相关问题的认定,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去交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自己去交吗?个人所得税是由单位代扣代缴,不是由自己交。当然如果你是个体户,则由个人主动到税务局申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一般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申报缴纳至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居民个人取得工...


·撞车后交通费赔偿是怎样的
      撞车后交通费赔偿是怎样的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中,不仅仅有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的赔偿,同时还有交通费、营养费等的赔偿。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那实际作出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为您介绍撞车后交通费赔偿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
      指示交付问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