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依据变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变更注册地登记地,需要提交委托书,并且写明委托权限。
  
  进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时候,其中也不乏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上文中我们也对这方面的内容作出了介绍。而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专业律师。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在广水市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多处开始征地,国家征地也是为了让我们人民群众的生活可以越来越好,征地办理拆迁就会给到被征地者征地补偿,对于征地补偿这一方面,必须要落实好,如果落实不好,那么征地活动将无法进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关于广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


·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办
      国家征收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办 在全世界各国,城市化都是一个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的城市化程度相对较低,但是近年来城市化的水平得到了提高。在城市化规划建设过程中,会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进行改造。那么,这个过程中中就可能会涉及到政府进行征地,如果国家征地土地没有用完该怎么...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市场法的概念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是: 1、 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 选...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市区Ⅰ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40000元/亩调整到46750元/亩,Ⅱ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7200元/亩调整到43200元/亩,Ⅲ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5250元/亩调整到41125元/亩,Ⅳ级区域的农用地补偿标准由33350元/亩调整...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给少了?征收人不满意。给多了呢?被征收人又不同意。到底给多少征收的双方都能够接受呢? 变化一:土地征收评估价格完全按照市场 让专业机构得出一个专业价格,依据专业的程序、法律赋予的权...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
      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近几年,我国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成立了新公司,经济主体的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在新公司注册登记时,要向工商部门申报注册地址,这是公司成立登记的必须程序,也是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是一家公司客观存在的现实基础,那么,新公司法对注册地址有哪些规定...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例内容是什么?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条例内容是什么? 国家赋予公民土地并且将权力也分割出去就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对有限的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尽管已经将使用的权利交给公民,国家也会在幕后继续规范着公民的适用情况,就比如说公民想要与他人协商后出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就需要遵守条例的规定,而规定主要就针对...


·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是什么?
      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贵州省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20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


·土地使用权法院拍卖要注意审核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权法院拍卖要注意审核哪些问题 土地使用权法院拍卖要注意审核哪些问题? 1、核实拍卖土地的性质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当向拍卖法院以及拍卖机构核实该块土地的性质,是属于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如果是划拨土地,则需要核实权利人是否有权进行拍卖,并且在后期会面临变更土地性质以...


·土地使用权续签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续签的期限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怎么写?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人拥有许多的土地,出于挣钱的打算,于是他们就想通过变卖土地来赚上一笔。然而在买土地的过程中并不是口头协议,而是通过写一些协议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书写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那么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本文主要介绍土地使用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