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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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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裁案件执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根据审理撤销、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
  
  2、写一份仲裁执行申请,附上仲裁裁决本身,提交法院。
  
  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Arbitralaward)是仲裁机构就其审理的仲裁案件所作的裁定。根据1988年9月12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第一届第三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仲裁庭应当在案件审理终结之日起45天内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依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决定,少数仲裁员的意见可以作成记录附卷。仲裁裁决应说理所依据的理由,由仲裁庭全体或者多数仲裁员署名,并写明作出裁决书的日期和地点。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或根据1958年《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或者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其他国际条约,向外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裁决概念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仲裁裁决种类
  
  1、 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 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
  
  3、 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4、 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它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仲裁案件执行的内容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关于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就是提出仲裁的另一方是要履行裁决的,其实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强制性的,如果当事人还是不履行,那么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决定做出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要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并催告;二是催告后仍不履行义务;三是不履行相对人无正当理由。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政机关已依法启动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并已向...


·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什么
      办理监外执行的条件包括有:(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确定。以防止一些人利用此规定,逃避刑罚的执行。而确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来出具证明文件,也是为...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需要六个月的时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


·一、立遗嘱是否要写遗嘱执行人?
      一、立遗嘱是否要写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中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


·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执行中止的五种情形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级水行政部门有无强制执行权?
      县级水行政部门有无强制执行权?县级水行政部门是有权利进行强制执行的;对于强制执行权还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强制执行权是国家执行机关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法律授权机关的移送,依照法定的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作出执行实施及执行裁决行为,强...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
      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所需材料有哪些? 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申请强制执行标的情况; ...


·原告胜诉,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民事执行中止情形有几种
      民事执行中止情形有几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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