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劳动争议能否直接起诉?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我们知道,很多争议纠纷当事人都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比如房屋买卖纠纷、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以及遗产继承纠纷等等。不过,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能否直接起诉?如果不能,那么都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揭晓,希望下文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发生劳动争议能否直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精神,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如果没有通过劳动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发生劳动纠纷之后,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的程序。
  二、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成功,这将是最佳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决掉自己的问题。解决了时间和诉讼成本,还能给当事人双方留下比较大的交往余地,不会闹得太僵。劳动者静悄悄的来,静悄悄的离去。免去了双方对簿公堂撕破脸皮的尴尬,也比较符合中国人熟人社会的特征,但是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学习劳动法,了解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不然,总是雾里看花,弄不明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达成一致。(2)向单位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很多大企业工会比较健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也比较值得信任,劳动者就完全可以依靠工会的力量,向企业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皆大欢喜。不过,由于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书没有法律效力,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双方出现争议,仍需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没有办法了,还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吧。(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得已为之,只能对簿公堂了,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双方都吃力不讨好,白白给律师赚取了不少业务。因为,毕竟专业的人处理专业的事情比较好,稍微复杂一点的劳动关系,没有律师的参与,自己考虑不全面,应该争取的没有争取到,悔之晚矣。而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仲裁中,法院和仲裁庭遵循的是“民不告官不纠”原则,你没有要求,就不会主动判给你。在劳动仲裁中,一般仲裁委员会都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经双方签字后和仲裁庭裁判结果都具有法律约束力,15天以后如果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自动生效。预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可以提请法院强制执行。(4)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仲裁结果作出15天之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法院不受理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庭处理过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案件如果没有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不可以直接拿到法院诉讼。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因工资、工伤或者加班费等问题而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了劳动争议时,您要积极采取措施来解决劳动争议,依法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时,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不管是仲裁还是诉讼,您都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您将可能会败诉。为了能够更有效地收集证据,建议您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能够及时向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
  
  
  


·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伤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索赔技巧 技巧一: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工伤赔偿 技巧二:掌握可以认定为职业病的情况 技巧三: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技巧四:注意工伤认定程序 技巧五:了解劳动能力鉴定 技巧六:索要工伤赔偿的六种途径 技巧七:学会撰写相...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要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时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可以监督施工的质量,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建筑才可以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可以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验收时,所有的程序...


·旷工三次公司辞退员工合法吗?
      旷工三次公司辞退员工合法吗?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辞退员工的这个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职工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1982年4月10日,国务院发布《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其中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


·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无劳动合同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个正常人在听到刺耳的声音就会表示耳朵受不了,但是对于那些长期暴露在噪音之中的工人来说,他们的耳朵多多少少已经造成了损伤,严重的甚至会出现耳鸣和耳聋。像这种情况就属于工伤了,那么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呢? 一、听力工伤伤残等级标准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


·夫妻之间隐瞒工作条违法吗?
      夫妻之间隐瞒工作条违法吗?夫妻之间隐瞒工作条不违法,但是如果是离婚过程当中存在着隐瞒的情况,是非法的行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处理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


·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时间过了怎么办?
      在工作当中员工受伤的事故常有发生,特别是危险环境下作业的人员伤亡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在事故发生之后伤着可以申请工人认定得到相应赔偿。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向劳保单位提出的,但是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单位没有向劳保单位提出申请并向伤着隐瞒事实。那么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时间过了怎么办?下面...


·公务员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误工费用是比较常见的一种费用的支付形式,因为误工费用通常都是鉴于我们国家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还有就是工商的状况下,当然作为公务员,他也是可以享受误工费用等,那么,公务员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一、公务员工伤误工费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约可以得到赔偿。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


·一、停工补偿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停工补偿误工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