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个人在这家公司工作,但同时有可能被其他的与这家公司有关的公司借调过去帮忙,如果在这期间不发生什么事情还好,但若发生工伤该由谁赔呢,也就是说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职工可以获得以下项目的赔偿: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如治疗费、挂号费、药费、住院费用和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到外地就医的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报销。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治疗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其原工资福利待遇。3、因工死亡待遇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6、伤残津贴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至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作过程中,单位之间出现职工借调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要是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赔偿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此时一般是由原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两家单位之前也是要协商处理工伤赔偿的问题。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阳城律师。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 ?企业倒闭后可依法申请破产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而公司的按债权进行清偿也有相应的顺序及比例。作为企业员工,最关心的应该就是企业破产后如何对员工进行安置,企业的破产资产又是如何进行分配的?那么,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企业倒闭对员工有哪些影响?下面我们...


·发生工伤
      发生工伤,这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对于职工的家庭来说,可能会因为此失去一个劳动力,所以国家在针对这样的情形之下,规定了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标准国家会统一制定,但是各个地区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异。那么关于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根据当地的上年度...


·辞退员工有什么额外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
      辞退员工有什么额外补偿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解雇员工是单位享有的一项权利,但是解雇也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否则就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实践中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呢?而在解雇职工的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文马上为您具体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条件有哪些 员工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雇,但根...


·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的劳动合同还是以固定劳动合同为主,那么,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就存在合同到期的问题,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规定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赔偿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


·在工作过程中
      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各种意外发生,影响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对职工生命造成伤害。但是职工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需要鉴定,鉴定结果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拿到。那么吴江工伤鉴定后多久出结果呢?可参考以下相关知识,获取关于工伤鉴定知识的了解。 当事人所说的报工伤到做鉴定,实际上是指工伤认定,...


·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的社保政策也可以说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大国策,非城镇职工的社保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部分。如果是城镇职工的话,社保所包含的内容就比较多了。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纳社保费的话,可以在后期一次性补交。不过在补交的时候可能会发现,需要提交员工的工资原始凭证。那么,社保补...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申请书如何写?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申请书如何写?公司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公司员工??????? ,我从??????? 年??????? 月??????? 日到公司工作,至2009年1月30日现在合同到期时已经连续工作超过十年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怎么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律师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按照律师平时工作的一个获得收入状况来进行赔偿,律师是服务行业的一种,那么律师的误工费会按照服务行业相关的工种的误工费计算。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一、劳动关系问题是什么部门处理的? 劳动关系问题可以找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