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货车超长超高处罚标准都有哪些内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货车作为我国交通运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我国的交通和社会上的意义都非同小可。但犯罪人也盯上了这类交通运输工具,进行相关的违法犯罪,下面我们就货车超长超高处罚标准都有哪些内容,为您讲解这类犯罪案件的产生和后果。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一、货车超长超高处罚标准都有哪些内容1、自地面算起在4米以上4.3以下的(含4.3米),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2、自地面算起在4.3米以上4.5以下的(含4.5米),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3、自地面算起在4.5米以上的,可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处罚。二、相关知识:货车超载处罚标准新标准中,针对车辆超限超载多少的情况分为轻微超限、较轻超限、严重超限等各种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标准。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属于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扣分处理。此外,每超5%为一个台阶,随着超限程度加大,处罚程度也加大。每个台阶处罚有上限和下限,下限处罚包括第一次查获违规;积极配合检查处理并认识违规的危害,认错态度好,及时接受处理等情况。处予上限处罚的有以下情况:三次以上查获违规;对违规行为危害不以为然,经教育后不认识错误;不配合路政执法人员检测卸载和按规定处理。新标准还制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况,包括阻挠检测、卸载,故意阻碍交通,拒绝执法人员正常检查、冲卡或冲击执法人员,恶意妨碍治超现场执法工作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主要是以地面到货物之间的距离进行相应的判定的。我国交通部门一旦受理此类案件,就会严格进行测量,发现违法犯罪案件就会及时的进行处理,避免货车因为超高和超长的违规而发生相应的交通事故,切实的保护了我国的交通道路安全。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合作社股东转让交地税需要遵守纳税申报→整理材料→纳税的流程,股权变更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


·交通肇事逃逸几种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几种情形(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


·一、交通事故会不会找家人赔偿?
      一、交通事故会不会找家人赔偿? 交通事故一般不会找家人赔偿,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如果没有钱赔偿的,是不会影响到家属的,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限定额度内赔付,超出限额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近年来,二手房交易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现象也越来越多,比如延期交房、延期付款、延期过户、房屋质量问题、税费问题等,所以二手房交易双方最好事先约定违约金。那么,该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就二手房交易约定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原告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赔偿一审原告代理词应该怎么写? 1、首部。 ⑴注明文书名称。 ⑵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 ⑶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2、正文。 ⑴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 ⑵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⑶诉讼程...


·可以投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吗?
      可以投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投1年以内短期交强险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短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股权转让要交土地增值税吗?这是一个很令人费解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公司法》规定出资可以以实物、货币或只是、知识产权等作为资本,但是实物是指有价值的可控的有形的主体,现实生活中,以房屋作为出资资本的较多。现在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股权转让以房屋出资,那么应不应...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照相
      交通事故现场如何照相 按照规定,一旦发生刮蹭等责任明确、车损轻微的事故时,应尽快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自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自行协商,当事人约定在24小时内同一时间到同一家保险理赔服务点,划定责任,办理定损和保险理赔手续。 轻微交通事故撤除前可用手机或相机进行拍照取证,事后...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
      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 一、走高速公路没交过路费怎么处罚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