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确定小孩抚养费支付数额的一般原则
  
  1、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
  
  我国《婚姻法》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尊重父母共同意愿并法院适当调整原则
  
  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二、小孩抚养费数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中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两种抚养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分“有固定收入的”和“无固定收入的”两种情况。然而,上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应受“子女的实际需要”原则的制约,因为未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所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只要满足子女的实际需要即可,如果支付能力有余,可以适当提高抚养标准,这也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但是,所提高的标准不应没有限度。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收入畸高,另一方在抚养子女时便会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计算方法,按照对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计算抚养费,这样一来抚养费的计算数额可能达到月几十万、上百万元,远远超出子女生活的实际需要。法院在审理抚养费案件时,对上述情况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它偏离了抚养费的立法理念。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要遵循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原则进行,如果父母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则应该尊重孩子的相关意见。关于抚养费的规定,不负责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定期或者一次性地进行抚养费用的支付。
  
  
  
  


·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结婚手续办理以后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关于彩礼返还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未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又...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怎么证明有抚养能力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


·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的时候,子女抚养权是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有夫妻两人都想要的,也有两人都不想要的,那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换句话说,就是离婚时如何分子女抚养权?本文将对上述问题进行具体阐述,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一、离婚对小孩的抚养权要怎么分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失去抚养权崩溃怎么办?婚后若是男方无法接受失去抚养权的事实那么可以采取相应的办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想要回子女抚养权的话,可以通过两种方式:1、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要回孩子抚养权,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流程
      起诉孩子抚养权的流程 1、双方协议同意并且是自愿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后对孩子的生活环境也得以提升,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带齐材料直接到相关机构去办理手续就好了。那么,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有效证件、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 (...


·夫妻起诉离婚资料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可以说是很多离婚夫妻不得已的选择,因为此时不满足协议离婚的条件,而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就只能通过这么一种方式。但其实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资料的,其中起诉离婚资料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一、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若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男方若拒付抚养费,你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若是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则就只有以小孩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他父亲给付抚养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事实婚姻能成立吗,有哪些条件
      事实婚姻能成立吗,有哪些条件符合我国的法律要求的就能成立,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生活的,并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
      一、离婚后不来探望小孩可以终止探视权么?不可以的,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女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


·一、我怎么可以不给抚养费?
      一、我怎么可以不给抚养费?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形之下都必须要支付抚养费;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同意子女随其生活并由其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