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产继承诉讼费标准
  
  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三、法定继承的顺序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遗产财产分割费主要根据财产涉及的金额按比例收取。财产继承权是每个继承人的权利,但是继承人不得在分割财产之前进行财产转移,如果没有被继承人的认可,财产转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财产继承依旧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继承。
  
  
  
  


·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近几年,因为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最后通过诉讼确定继承人范围、继承遗产份额的情况越来越多。但是在继承案件中,可能存在多个被告,遗产也可能分散在不同的地区,那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继承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如果依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当某继承人提起继承纠...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在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后,不少人马上想到的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需要注意诉讼期,也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只有在诉讼时效内容的,法院才会受理。那到底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遗产继承纠纷诉讼期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


·没领结婚证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在我国,要是男女没有领结婚证的,那么并不能算是真正的夫妻,此时彼此的相关权利义务都是都不到法律保障的。其中就包括了继承权,那么没领结婚证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没领结婚证能继承丈夫的遗产吗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
      一、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可以打印吗? 自书遗嘱可以打印,但是需要立遗嘱的人签字盖章,并且需要注明日期。对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


·怎样的遗产继承有效力?
      怎样的遗产继承有效力?(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人...


·一、对于被继承者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一、对于被继承者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 保险金它是否属于遗产,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情况: 《保险法》第42条的规定,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一个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亲二婚的继承人是谁?
      父亲二婚的继承人是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民法典》第...


·最新遗产分配份额该怎么确定
      在对遗产进行分配的时候,需要看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遗赠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那么此时就会按照其中的内容分配遗产,否则就只好根据法定方式来进行分配了。而在法定继承的方式下,涉及到分配份额的问题,究竟最新遗产分配份额该怎么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最新遗产分配份额...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子女有夫妻离婚财产继承权吗?按照法律规定,法律中的子女包含被领养的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夫妻离婚会进行户口分立,名字不会出现在同一本户口簿上。还会进行财产、房产的分割。亲生和非亲生的子女情况不同,关于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是否还有继承权利的问题,...


·遗嘱继承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要是在遗嘱继承的过程中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不过此时就需要注意举证责任的问题了。那么遗嘱继承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嘱继承中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 主张遗嘱继承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