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其实贷款不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债权关系的,这是我们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种有偿利息的借款方式。整体程度上,贷款对于满足社会的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求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在贷款的支付方式上也不像您想的那么单一化。我们下面要给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在我国贷款支付方式主要有哪些?
  
  按照银监局的要求,贷款支付方式分为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也称委托支付),自主支付是指贷款发放时无明确支付对象及小于某一特定比例或金额,可以先将贷款发放至贷款帐户,需支付时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受托支付是指贷款发放时有明显的交易对象且大于某一特点金额,贷款发放时直接支付给交易对手。
  
  二、银行贷款的具体流程
  
  (一)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三)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四)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事宜;
  
  (五)银行放款
  
  三、贷款手续是怎样的?
  
  (一)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二)注意的问题: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3、担保人;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 贷款期限不超过65岁,女的年龄 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
  
  5、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客户不能办理贷款; 贷款需要支付律师见证费、抵押登记费、抵押房产的保险费、房产的评估费等。
  
  四、银行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 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的30%);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为借款抵押。
  
  (二)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目前我国银监会规定的贷款的支付方式就是两种,一般都是包括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所谓自主支付就是直接银行把贷款放到了我们指定的账户当中,还有一种受托支付这是贷款的时候的要求比较特殊,发放都是直接交给交易对手的。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书写的借条离婚后依旧算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如果借款用于借方的个人事务,那么夫妻之间就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怎么办? 国家单位欠钱不还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解决: 1、 债务纠纷,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应该怎么写? 涉税条款主要体现在合同的形式条款和结算条款上 1、在形式条款上,需注意: 详细信息栏: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放在详细信息栏; 核对合同上的签章与公司名称是否一致。 2、在结算条款上...


·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一、怎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相应的借款合同的,但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而并不是说一律都是有效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讲,在遇到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5...


·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已被拖欠货款的处理方法: 1、文件:检查被拖欠货款的销售文...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都知道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很多,同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都知道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很多,同样的,其还款的种类也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等额本息还款与等额本金还款。通常大众更容易接受等额本息还款,那么如果拥有能力,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呢?在搜索资料后,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结果,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定义 ...


·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 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


·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讨债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债权人来说,讨债是一件不得不做“苦差”,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可能会需要面对各种状况,比如:债务人失踪等。那么,根据经验来看,当您准备讨债时,但债务人失踪了的此时该怎么办呢?此外,实践中,我们在讨债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债务人失踪了的要怎么办 ...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发行公司债券期限是多久 一、公司债券的含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企业经常会遇到拖欠货款的问题,拖欠货款带来的麻烦很多,但是有的合作伙伴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这样的问题和麻烦将会很多,但是如果遇到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找到一个合理的处理办法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将作详细介绍。一、拖欠货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