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如何判?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进而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完毕之后,实际上并没有执行相应的刑法,因此您都是比较困惑,为什么,判了刑,但是却没有执行,实际上就是缓刑,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如何判?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如何判?
  缓刑是对我们国家犯罪行为进行一定时间的考察期限,它并不是一种判刑的规定,所以是不存在着如何判的问题的,当然他是有适用的条件的,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适用范围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累犯不适用于缓刑。
  二、缓刑的考验期限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先期羁押的,不折抵刑期。司法实践中缓刑的适用(一)针对轻罪,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犯罪;(二)暴力犯罪,比如杀人、重伤、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另外,在涉黑案件中适用缓刑也很谨慎;(三)累犯,绝对不适用缓刑;(四)有悔罪表现,包括自首、立功、全部退赃、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交纳罚金等,都可能成为缓刑考虑的情节。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我们在这里告诉您,根据法律的规定,缓刑就是规定一定的考察期,在考察期满之后,那么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所以缓刑他,这种制度并不是进行判刑的制度,而是判完刑之后所存在的。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


·主犯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是什么
      现在很多诈骗犯罪其实都是采用团伙的形式进行的,每个人之间可以说已经做到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一种程度。当然,在认定构成团伙诈骗的时候,实际追究刑事责任之前就要先区分每个行为人是在团伙犯罪中是什么身份。那其中对于主犯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主犯...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
      我们都知道醉驾这个行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以及损害了其他人的或者是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样恶劣的行为,应该及时的惩罚,防止犯过该罪的行为人还是继续犯同样的错误。那么醉驾最高酒精量多少钱的罚款?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


·我国现行法律拘役算不算实刑?
      拘役也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都是对犯罪人的一定处罚方式。拘役的执行地是在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地方,就近实行劳动刑罚。只要受到刑罚处罚,都会留有案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刑事处罚都属于实刑处罚。我国现行法律拘役算不算实刑?跟随我们来学习下吧。 一、我国现行法律拘役算不算实刑? ...


·诈骗罪认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无论是检察院还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础都是在已经掌握了确切的证据的基础之上,对于刑事案件,检察院在受理之后,会要求被告一方书写辩护词,此时若被告确实有罪,且有意悔改,会书写诈骗罪认罪的辩护词,而不是否定类型的辩护词。 诈骗罪认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依据《刑...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公安机关刑事赔偿的范围是怎样的 公安国家赔偿的范围是: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这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


·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现行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销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传销罪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


·在我国行政拘留决定书怎么送达
      在我国行政拘留决定书怎么送达 当我们被行政拘留之前,首先我们下机需要收到行政拘留决定书,这是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必须得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程序来进行执行,但是在送达州拘留决定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这就像我们希望了解行政拘留决定书送达的方式,那么行政拘留决...


·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法律上,有一种不举证不追究的默认共识。当然,这主要针对是民法,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我国的检察院就有职责提起诉讼。而任何人要打官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证据。一切看证据事实说话,这是法庭的标准。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证据 证据(evidence)是指依...


·一、银行卡复制盗刷如何判刑?
      一、银行卡复制盗刷如何判刑?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