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结婚十年后离婚财产分配制度的依据是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您现在也正处于离婚官司当中要对财产进行分配的话,在财产分配的这一块不应该受到结婚时间的限制的,也就是不管结婚十年或者是结婚一年财产分配制度始终都是一样的。十年期间两个人共同的财产当然是要进行平均的分割的,也就是说。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费用大概多少钱?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费用大概多少钱聘请律师的费用需和律师另行洽谈。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有的律师二三千元就可以接手一个离婚案件;有的律师起价...


·结婚后发现对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


·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我们法律规定,女方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哺乳期间如果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吗?下面,我们将为你讲解哺乳期能不能协议离婚,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在婚姻中有个人掌握财政大权的说法,但在法律上的规定却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男女平等原则各有一半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后在财产分割上存在分歧的,是可以根据婚姻法的具体规定来进行财产的分割,那么最新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


·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孩子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孩子归谁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


·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一、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健康的成年子女,不存在抚养的问题,父母离婚时不会涉及抚养问题。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也就是不仅有抚养的义务,而且有教育的义务,统称为抚育义务或换个角度称之为抚育权。同时,该法律条款又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丈夫遗弃妻子犯法吗?
      人性是复杂的,每个人都有多面性,因此我们才会有许多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也会有许多违法犯罪耸人听闻的事实。对于体弱多病无法照顾家里的妻子,有些丈夫会将他们遗弃。那么,如果丈夫遗弃妻子犯法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进行解答。 一、丈夫遗弃妻子犯法么? 丈夫遗弃妻子不...


·一、女方再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女方再婚后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 再婚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
      妻子精神病丈夫可否离婚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再婚后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
      再婚后离婚孩子抚养权应该怎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原则包括什么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