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在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果医疗事故的责任是医疗机构的,那么患者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相反,如果不是,该纠纷的处理就会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解决即可。那么,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呢?我们来带着您一起学习学习吧!
  
  一、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
  
  病员或家属对医疗单位的医疗提出质询或鉴定申请后,该医疗单位的医疗委员会部门应认真调查核实,组织本单位内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专家予以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送交病员或家属。
  
  医疗单位对每一起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方的接待须由专人负责。
  
  鉴定结论应在病员或家属正式向医疗单位提出质询或鉴定申请书面材料的一个月内作出(进行尸检者,自尸检报告作出后计算)。
  
  医务人员应邀、聘在外单位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医疗事件,由邀请单位承担责任。但对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者由原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理。
  
  对于病员死亡的医疗事件应按有关尸体解剖检验规定动员家属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诊断。医院应在家属提出质询时,明确说明进行尸体解剖检验的必要性,并将家属意见以书面形式记录在案。
  
  双方当事人在对医疗事故或事件处理有争议时均可持医疗单位书面鉴定结论向该医疗单位所在地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表并同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双方当事人对医疗事件已协议解决,若提出鉴定申请,则须先履行废止该协议的有关手续,再予以鉴定。
  
  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在接到书面鉴定申请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受理,并在十五日之内予以正式答复。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做出后,送交双方当事人,同时将参加该鉴定会专家名单及鉴定结论报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备案。
  
  双方当事人若对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均可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书面申请市级鉴定(以寄送出时间为准),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缴纳鉴定费。
  
  (二)病历的处理原则
  
  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专人妥善保管有关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各种原始资料,并予封存。
  
  临床科室因鉴定需要摘抄病历时,应得到病历封存部门同意后方可就地摘抄。原始病历允许对因抢救工作紧张未能及时记录的内容在24小时内实事求是地补记。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医疗单位应负责提供原始病历和必要的医学资料复印件。 医疗单位所在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可调阅原始病历;法院、检察院在受理双方当事人诉讼后需要查阅原始病历时,持正式介绍信并履行调阅手续,方可调阅(借阅单上应标清份数、页数),其他人员不得查阅。但允许患者或家属在医院或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陪同下复印病历并将复印病历封存,存放在医院医疗行政管理部门,于医疗事故鉴定会上由专家启封。复印病历所需费用由提出复印者支付。
  
  在法院、检察院受理当事人起诉后,经司法部门同意,当事人委托的律师须持委托书、律师证,在履行手续手后可就地查阅。
  
  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各种原始资料,经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应承担法律责任并在经济上按对应等级医疗事故补偿金额进行罚款处理及通报批评。
  
  由于病员及家属抢夺、毁损病案及有关原始资料者,将不予进行各级医疗事故鉴定
  
  (三)鉴定程序
  
  医疗事故鉴定会分为两阶段:
  
  第一阶段为陈述、询问阶段。双方当事人同时到会,由双方当事人向专家陈述并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问题。陈述、询问结束后,双方当事人退出会场,此阶段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行政秘书主持。
  
  第二阶段:由专业组组长主持,组织专家进行讨论阶段。专家们应本着公正、科学、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医疗事故或事件予以技术鉴定,并做出结论。
  
  鉴定书由专业组专业秘书拟稿后经鉴定委员会专业组组长及或正副主委审阅后签发。 鉴定书应在召开鉴定会之日起一个月内一式三份送达双方当事人及医疗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情况应向当事人说明后可适当延长。
  
  由法院、检察院委托的鉴定书一式三份送交法院、检察院。
  
  市级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市级鉴定结论在未发现新有、有力证据情况下原则上对同一医院事故或事件不予以重新鉴定。
  
  (四)鉴定书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以书面形式发出,内容应包括:
  
  1、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历摘要;
  
  2、鉴定委员会的分析意见;
  
  3、鉴定结论应明确写清楚该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属于医疗事故者,则应写明事故等级及性质;
  
  4、鉴定委员会盖章;
  
  5、结论做出的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书原稿由该级委员会行政秘书按规定年限存档,正式稿应打印成文后发出。
  
  综上内容就是我们对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程序所做的相关总结。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必要要严格的按照程序来,第一步就必须要有当事人提出申请,只有在当事人明确的提出申请后,该鉴定才能开展。同时,我们也要提醒您,医疗事故的鉴定中会面对医疗专家的相关提问,患者要对提问清晰的进行回答。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案例有哪些虽说现在的医学水平和医疗条件都在快速提高之中,但是医生在救人的过程中,一不小心也会出现医疗事故。医生通过各种各样的药物和手术对抗了许多在以前看来的是绝症的病魔从而拯救患者的生命,但是医生的错误判断也有可能会造成患者的死亡,下面我们就来聊一下医疗事故死亡赔...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医疗事故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二、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三、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似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主体只对因自己过错直接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对非医疗事故责任倒置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与医疗...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学费医疗费标准
       因为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学费医疗费标准涉及到子女日后成长的生活和教育水平,因此被广泛关注。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子女抚养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学费医疗费标准是怎样的?而具体的给付方式又是什么?我们马上为你做具体介绍。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学费医疗费标...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从各种途径了解到医疗纠纷的案例,很多人不懂得法律,反而将事情愈演愈烈。既造成严重纠纷,又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才能很好解决呢?的我们将针对此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与医院方面进行协调的过程中,病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病人的法定权利。《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医疗单位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病员及...


·2023年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费用是什么
      2018年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费用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


·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特别是工作在危险性高的职业劳动者经常会受到一定的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要得到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龙岗人民医院工伤鉴定程...


·医疗诈骗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诈骗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医疗欺诈行为,可以向卫生局进行投诉。如果遇到医疗诈骗,如果数额较大,应当报警处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该由谁承担
      医务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就是救死扶伤,但是也有一些医务人员在其中浑水摸鱼,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不负责任,马虎大意或者是医疗机构管理不当就有可能引发医疗事故,那么谁该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呢?医疗事故责任承担的主体即哪些人会承担这个责任呢?第一,如果发生的是民事医疗事故,就是医疗事故的严重程...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在线咨询 >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