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1、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9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二、相关法律法规:
  
  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
  
  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2、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
  
  3、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一)继承人的继承权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二)法定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4、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第1127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6、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7、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8、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9、第1127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10、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为您详细解答了有关“民法总则继承顺序”的内容,一般第一顺、第二顺序以及第三顺序是按照客观意义上血缘或者关系亲近程度排列的;其中每一顺序内的继承没有先后顺序,比如第一顺序的三类继承人是平均分配死者遗产的,根据具体情况还需要再定。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如何进行?
      父亲去世遗产分配如何进行?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27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有几种
      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有几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


·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有哪些?
      法定继承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法定继承人范围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转继承有什么特征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


·关于中国遗产怎么分
      关于中国遗产怎么分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


·自然人去世后遗产继承是不是事实行为
      一、自然人去世后遗产继承是不是事实行为? 继承是事实行为。理由如下: 1、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即宣告开始,不以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为条件,所以是事实行为。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


·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继承权公证是指核实继承者享有继承死者生前财产的资格后所开具的证明,它有真实性和公正性的特点,一般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方式有遗嘱继承、协议继承、法定继承,下面文章将对继承权公证的处理方式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具继承权公证之前,对未经公证的遗嘱的处理方式。 继承分法定继承...


·一、对遗产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对遗产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


·继承承包收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继承承包收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可作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但承包的土地、荒山、鱼塘、果园等,所有权属于全民或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所有权不能继承。(二)依法按承包合同继承承包的,如果属于家庭承包的,户主死亡后,可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属于个人承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一、父亲去世哪些钱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 父亲去世不算遗产继承的范围有: 1、与合同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连的债权不能作为遗产。 (1)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债权关系。因委托人与受托人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所以委托人应当承受受托人所谓的法律行为后果,而受托人也应当亲自处理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