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未成年人,任何人都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八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二、未成年人去劳动局投诉要工资会有什么后果?
  
  企业不但要立即支付工资,企业的负责人还要承担非法雇佣童工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劳动管理法规明确规定禁止招用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属于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有关劳动管理法规的规定,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的,不属于使用童工。但是,招收文艺、体育工作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未成年工作的时间一天要上几个小时的班?
  
  按照劳动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可以参加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部发【1994】498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16岁以下的企业不能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对于工作时间上则按正常的8小时工作制,一般不得加班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怎么举报未成年工,在哪举报呢?只要发现单位雇用未成年人的可以直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单位将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在劳动法中未成人是不能参加工作的,但是如果真的要雇用未成人的话就必须到劳动部门去登记,未成年人也必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才能上岗。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方式 1、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业绩辞退吗?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业绩辞退吗?具体要看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绩效考核的情况:1、如果企业和员工约定好,并制定绩效考核的标准,且员工未达到标准,则可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调岗或者二次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则给一个工资或者提前30天通知才可辞退员工;2、如果员工达到绩效考核标准,只是跟其...


·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钱
      工伤,通常就是指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身体上的损害。众所周知,工伤赔偿的具体金额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工伤鉴定的等级。伤残等级主要分为一到十十个等级,一级伤残最为严重。那么,上班途中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钱?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锁骨骨折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是工作伤害的...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时效的中断是如何规定的? 没有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十七条第二款所说的除斥期间1年是指提出的时间,而根据第十八条第三款“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


·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招童工判刑吗?虽然我们知道,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此时是否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如果构成,那么又该如何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进行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虽然,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违法招录童工,但对于单位一般使用童工的行为,并...


·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纠纷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
      如何处理劳动关系纠纷解决劳动争议主要适用的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这些途径,各具有不同的法律特征和效力。和解指争议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通过协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相互让步或让一方让步,从而求得矛盾的解决,和解后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权利。调解是由第三者居间调和,通过...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怎么写?
      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出现意外,如果你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了伤,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工伤,工伤是需要认定证人的证言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的话,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是需要当事人提交必要的证据的,那么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怎么写呢,下面我们这就来为你们整理他的...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备案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备案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不需要进行备案,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印章员工进行签字确认。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赔偿金项目以及金额;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对于违...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样本如何书写?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样本如何书写?关于与________同志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________同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入本单位。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换主体让签新公司劳动合同合法吗?
      公司换主体让签新公司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公司换主体让签新公司劳动合同合法吗? 合法,但可以签新合同也可以维持原合同不变,因为原合同同样是有效的。 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