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一、公司并购的不同类型对员工的影响
  不同企业之间,由于所有制、地域、传统、行业和历史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个性,相互之间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不同的并购,人事调整的处理导向是不一样的。
   1、强势吸纳式并购:
  被并购企业的改造意愿和强度较高,这种前提下的整合动作相对剧烈,对于各个层级的员工都会有触动。
   2、互补性并购:
  双方寻求的是业务上的协同或互补,基本上不会对被并购企业做太大的人事变动,因为被并购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于并购企业来说几乎同样重要。
   3、国内外企业并购:
  人力资源整合的主流方向是尊重彼此的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合资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形成合资公司的新文化。
  对于不能认同并购主流价值观的管理层,尤其是中高级管理层,很可能就面临离开的格局。
   二、对于不同管理层员工影响
  在并购中,管理层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管理职责的变化,影响更多的是工作中成就感;中层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未来发展的变化,影响更多的是事业上的成长空间;一般职员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不确定性,影响更多的是安全感和归属感。
   1、企业高层
  企业高层如果面临被架空的尴尬局面,多数高管会一走了之。国际通行的“金手铐”措施可以借鉴,金手铐是指公司利用股票期权、奖金红利等预期收入手段留住企业高层管理者等人才的手段,一般都有时间等限制,期间辞职离开则无法兑现。
   2、企业中层
  对于中层,需要在先稳定人心、适应变化的基础上,留给您双向选择的机会。实际操作中,中层的留任可以用“做加法”来解决,具体说就是在同一个部门,可以增设副职,让原来的中层的职级变化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影响。对于中层干部来说,并购应当是一个相对较好的机会。一方面,并购方需要被并购企业的团队能够正常开展业务,这就需要具体操作业务的中层团队相对稳定。同时,高层的离职也为中层的晋升提供了较多的机会。因此,如果是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与并购方的价值观很好认同的中层人员,往往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3、一般员工
  对一般员工,首要就是稳定人心、减少波动,由于基层的人员规模往往很大,如果发生大的波动,既不利于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力延续,也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了一道大难题。所以并购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应该主要参考原有高薪酬福利水平的一方的标准进行重新设计。对于一般职员,一般来说,并购方不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动基层人员,因为这会引起大面积的恐慌和反弹。但经过一个阶段的业务整合之后,如果被并购企业存在人浮于事、人均效率不高的局面,裁撤基层人员也是很有可能的。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时双方的约定,以及当地政府与工会的干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在寻求更好的发展途径时,如果选择了被其他公司并购,公司如果可以运营得当会比以前有更大的收益。关于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需要区分不同类型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还有区分不同管理层员工的影响,例如对一般职员,一般来说,并购方不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动基层人员,希望本文对您有帮助。


·辞职和辞退是劳动者经常提到的,但是有的情况下说的是辞职,而有
      辞职和辞退是劳动者经常提到的,但是有的情况下说的是辞职,而有的情况下又说辞职,可见这两个是不同的概念。而实践中,认识并正确理解辞职和辞退的差异,是有必要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辞职和辞退的区别如下: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责条款有效的吗?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免除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劳动合同并不当然全部无效。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关于工资、社会福利等条款继续有效,可以继续执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有哪些? 在长达四五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每个劳动者都会因为生病、结婚、生育等各种各样的事情需要请假。事实上,请假的权利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尊重的保障。每个单位可能都会有自己的假期安排制度,但是都不能超越《劳动法》的框架。那么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有哪...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式是什么 事实上,项目工程的投入和产出以及所带来的利益都应该是成正比的,而不论发展到什么样的时代,工程质量都是建筑领域永恒的主题。工程质量除了有来自于社会和单位内部的监督,最重要的就是对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的立法约束,所以在我国,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承担方...


·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
      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存在着很多种类的工程,其中,就包括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是指像通风空调以及排水之类的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对人防工程也进行了严格的管理。那么,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人防工程管理系统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


·劳动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事实上,劳动合同只有包括了一些法定的内容,它才会有意义,才会生效。那么,在实践中,劳动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呢?有些单位在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中,还附带一些担保的情况。而在法律上,劳动合同中附带担保有效吗?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法》 第十九条规定...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
      员工在公司上班期间,如果要遇到一些危害的话,可能会受到公司的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怎么赔偿?根据劳动法规定,基本上是按照每工作一年就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这几天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合同未到期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


·劳动争议仲裁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劳动争议仲裁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吗? 一、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条与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根据事实,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
      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加入企业改革的队伍之中。企业改革时受影响最大的就是企业里的职工。那么民营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有哪些规定?民营企业改制时应如何处理原来的劳动关系以及如何确定支付经济补偿?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看一下相关知识吧。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在...


·劳务分包取费有定额限制吗
      劳务分包取费有定额限制吗 一、劳务分包取费有定额限制吗 1、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