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一、公司并购的不同类型对员工的影响
  不同企业之间,由于所有制、地域、传统、行业和历史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个性,相互之间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不同的并购,人事调整的处理导向是不一样的。
   1、强势吸纳式并购:
  被并购企业的改造意愿和强度较高,这种前提下的整合动作相对剧烈,对于各个层级的员工都会有触动。
   2、互补性并购:
  双方寻求的是业务上的协同或互补,基本上不会对被并购企业做太大的人事变动,因为被并购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于并购企业来说几乎同样重要。
   3、国内外企业并购:
  人力资源整合的主流方向是尊重彼此的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合资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形成合资公司的新文化。
  对于不能认同并购主流价值观的管理层,尤其是中高级管理层,很可能就面临离开的格局。
   二、对于不同管理层员工影响
  在并购中,管理层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管理职责的变化,影响更多的是工作中成就感;中层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未来发展的变化,影响更多的是事业上的成长空间;一般职员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不确定性,影响更多的是安全感和归属感。
   1、企业高层
  企业高层如果面临被架空的尴尬局面,多数高管会一走了之。国际通行的“金手铐”措施可以借鉴,金手铐是指公司利用股票期权、奖金红利等预期收入手段留住企业高层管理者等人才的手段,一般都有时间等限制,期间辞职离开则无法兑现。
   2、企业中层
  对于中层,需要在先稳定人心、适应变化的基础上,留给您双向选择的机会。实际操作中,中层的留任可以用“做加法”来解决,具体说就是在同一个部门,可以增设副职,让原来的中层的职级变化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影响。对于中层干部来说,并购应当是一个相对较好的机会。一方面,并购方需要被并购企业的团队能够正常开展业务,这就需要具体操作业务的中层团队相对稳定。同时,高层的离职也为中层的晋升提供了较多的机会。因此,如果是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与并购方的价值观很好认同的中层人员,往往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3、一般员工
  对一般员工,首要就是稳定人心、减少波动,由于基层的人员规模往往很大,如果发生大的波动,既不利于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力延续,也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了一道大难题。所以并购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应该主要参考原有高薪酬福利水平的一方的标准进行重新设计。对于一般职员,一般来说,并购方不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动基层人员,因为这会引起大面积的恐慌和反弹。但经过一个阶段的业务整合之后,如果被并购企业存在人浮于事、人均效率不高的局面,裁撤基层人员也是很有可能的。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时双方的约定,以及当地政府与工会的干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在寻求更好的发展途径时,如果选择了被其他公司并购,公司如果可以运营得当会比以前有更大的收益。关于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需要区分不同类型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还有区分不同管理层员工的影响,例如对一般职员,一般来说,并购方不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动基层人员,希望本文对您有帮助。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质通常是指道路工程,此类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方人民的交通便利程度,从而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故而政府对道路的修建是十分重视的,对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也是严格规定的。你是否了解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规范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


·京西名志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京西名志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形式,派遣公司会把员工安排别的单位进行短期或者长期的劳作,不过也有的劳动者担心在这种劳动形式下,他们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选择一家正规合法的劳动派遣公司是很重要的。那么,京西名志劳务派遣公司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请看下文。...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一、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劳动仲裁需要法人到场吗
      不需要的,但是劳动仲裁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电话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劳动争...


·2023年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2018年宁夏工伤伤残等级待遇怎样? 一、宁夏工伤伤残等级...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


·公司不及时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有哪些依据?
      员工来公司工作就是为了赚工资,现在有的公司没有及时发工资,导致员工不想干下去了,想要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不按时发工资的现象还是很常见的,特别是一些小公司,大公司倒没有这种现象。我国法律有对解除劳动关系这部分内容做了些规定。那么,公司不及时发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有哪些依据?...


·高检抗诉申请书劳动争议的解决
      高检抗诉申请书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基本概念 1、抗诉申请书 是指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其他公民,不服尚未生效或者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或裁定,或者不服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使该案进入二审或审判监督程序,通过人民...


·工伤认定后伤残评不上级能赔多少?
      工伤认定后伤残评不上级能赔多少?评不上伤残只是和伤残有关的赔偿项目没有了,例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但是其他项目例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仍需要按照实际损失结合证据来赔偿。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工伤没有评上等级,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劳动者工...


·一、企业倒闭职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倒闭职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国对工程质量问题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监督,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每一个环节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监督,在每一个环节不出任何质量问题之后才能进行下一个环节的建设,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那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