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是什么 一、公司并购的不同类型对员工的影响
  不同企业之间,由于所有制、地域、传统、行业和历史之间存在的差异,导致企业文化具有很强的个性,相互之间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性。不同的并购,人事调整的处理导向是不一样的。
   1、强势吸纳式并购:
  被并购企业的改造意愿和强度较高,这种前提下的整合动作相对剧烈,对于各个层级的员工都会有触动。
   2、互补性并购:
  双方寻求的是业务上的协同或互补,基本上不会对被并购企业做太大的人事变动,因为被并购企业的稳定发展,对于并购企业来说几乎同样重要。
   3、国内外企业并购:
  人力资源整合的主流方向是尊重彼此的价值观,并在此基础上,基于“合资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形成合资公司的新文化。
  对于不能认同并购主流价值观的管理层,尤其是中高级管理层,很可能就面临离开的格局。
   二、对于不同管理层员工影响
  在并购中,管理层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管理职责的变化,影响更多的是工作中成就感;中层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未来发展的变化,影响更多的是事业上的成长空间;一般职员面临的最大变化就是不确定性,影响更多的是安全感和归属感。
   1、企业高层
  企业高层如果面临被架空的尴尬局面,多数高管会一走了之。国际通行的“金手铐”措施可以借鉴,金手铐是指公司利用股票期权、奖金红利等预期收入手段留住企业高层管理者等人才的手段,一般都有时间等限制,期间辞职离开则无法兑现。
   2、企业中层
  对于中层,需要在先稳定人心、适应变化的基础上,留给您双向选择的机会。实际操作中,中层的留任可以用“做加法”来解决,具体说就是在同一个部门,可以增设副职,让原来的中层的职级变化没有太大的实质性影响。对于中层干部来说,并购应当是一个相对较好的机会。一方面,并购方需要被并购企业的团队能够正常开展业务,这就需要具体操作业务的中层团队相对稳定。同时,高层的离职也为中层的晋升提供了较多的机会。因此,如果是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与并购方的价值观很好认同的中层人员,往往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3、一般员工
  对一般员工,首要就是稳定人心、减少波动,由于基层的人员规模往往很大,如果发生大的波动,既不利于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和人力延续,也给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出了一道大难题。所以并购后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应该主要参考原有高薪酬福利水平的一方的标准进行重新设计。对于一般职员,一般来说,并购方不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动基层人员,因为这会引起大面积的恐慌和反弹。但经过一个阶段的业务整合之后,如果被并购企业存在人浮于事、人均效率不高的局面,裁撤基层人员也是很有可能的。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并购时双方的约定,以及当地政府与工会的干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在寻求更好的发展途径时,如果选择了被其他公司并购,公司如果可以运营得当会比以前有更大的收益。关于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需要区分不同类型公司并购对员工的影响,还有区分不同管理层员工的影响,例如对一般职员,一般来说,并购方不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动基层人员,希望本文对您有帮助。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有哪些? 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政府机关鼓励各企业单位兴修市政道路,我们平常在小区、学校等看到的道路都属于市政道路,故而若市政道路质量存在瑕疵,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工程相关的主体,需要采取适当措施,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你是否知道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应享有怎样的待遇?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应享有怎样的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的待遇规定如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各行各业的工人们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肯定非常关心的也是合同当中的一些主体条款。因此有一部分的劳动者在和公司签订用人合同之前,自己会先行的了解一下。就比如说有一部分的机电修理厂的工人,其实就非常的关心,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机电修理厂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


·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是多久 一、劳务派遣能转正吗 1、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和规定,并没有对劳务派遣转正做任何的规定,因为只有签订了才能转正的说法,劳务派遣工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转正。 2、劳务派遣制员工:劳务派遣制用工方式与合同制用工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把劳动...


·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中,劳动者可能会因此受伤,所以受工伤的劳动者更关心工伤认定赔偿金额,而这是以工伤鉴定结果而定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式。例如,像东莞工伤认定赔偿标准2017具体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东莞工伤赔偿来给您讲解一下相关细节。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


·一、员工入职7日内主动离职有工资吗?
      一、员工入职7日内主动离职有工资吗?实际上是有上班就要付工资的,上班几天付几天工资。“新员工入职之日起7日内主动提出离职的不计发工资“是不合理的,是无效的,如果劳动者做了7天辞职,用人单位不发放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


·帮老板打工做犯罪的事有罪吗
      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老板构成犯罪的,同时雇佣者是明知老板犯罪而提供帮助的,应该构成共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 ?组织...


·中国太多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企业员工应该怎么办?
      要想在工作中能够能够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应该在工作之前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由于企业往往将自己放置于一个很高的位置,往往会忽视员工的利益,往往会造成合同违约的情况出现,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虽然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但是中国太多企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了,往往导致员工的利益...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
      离婚了聘礼钱要退还吗?离婚了聘礼钱不需要退还,男方若是想要对方退还的可以考虑以下因素: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童工作为我国社会人群中的一个弱势群体,所以在很多地方都要受到国家及相关部门的保护。现实社会中还是有很多的热心人士,积极帮助那些正在受压迫的童工,也通过各种合法有效手段进行解救,很简单就是向有关机关进行举报。那么,有人就问了发现非法使用童工举报单位有哪些,怎么举报? 一、非法使用...


·上下班工伤认定法规中对上下班途中是如何认定的?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工作单位工作的过程当中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是设备故障等问题而受了伤害的话,这个时候是属于工伤的,这一点相信您都能理解,但是现在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出了事故的话那么也是可以算工伤的,只是对于上下班途中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上下班工伤认定法规中对上下班途中是如何进行认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