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着。司法鉴定是解决此类案件中不可或缺的程序之一。司法鉴定因其专业性、技术性和严谨性,鉴定过程是有一定依据的。那么,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释。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依据
  (一)广义上讲,凡是患者对有关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纠纷都可叫做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一个大的概念,医疗赔偿纠纷只是医疗纠纷的一部分。同时引起医疗赔偿纠纷的原因很多,医疗事故只是其中的一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
  条对医疗事故作了立法式的定义,因而医疗事故是一个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纠纷只是全部医疗纠纷的一部分。而我国只是对“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明确了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对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若无法判断谁是谁非,而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如何处理,当然可以借助司法鉴定这种最常见的手段来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事实上,再未出鉴定结果之前,我们也无法明确哪一类医疗纠纷是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因此从理论上我们可对所有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这更加证明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是可行的。(二)从现行法律规定上看: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并未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惟一鉴定地位。最高法院最近颁布的民事司法解释精神是,判断医疗赔偿案件不依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而定,而是根据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判决。那么医院过失由谁来确定?没有法律规定。而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问题肯定是专门性问题,对于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就是说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2、2002 年9 月1 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就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 年1 月6
  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就人民法院参照“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由该“通知”看出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定完全也是有法律依据的。综上所述,医疗纠纷中司法鉴定依据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的案件类型,司法鉴定依据也有差异,但无论是哪种司法鉴定,由于其专业和技术性,司法鉴定都要求是严谨的、合法的、公正的。


·医疗事故到什么地方去解决
      医疗事故到什么地方去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


·医患纠纷去哪解决
      医患纠纷去哪解决 一、 医疗纠纷 可以 投诉 1、医院医务科电话 2、医院办公室电话 3、县卫生局医政股电话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二、医患纠纷解决办法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
      医疗机构与患者在确定医疗事故的损害责任时,难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而解决这类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诉讼。但此时当事人就要注意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的问题了,到底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医疗损害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


·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一、事故责任认定前可以拒付医疗费吗 交通事故是突发事件,抢救受伤者刻不容缓,在抢救中所需的医疗费应当及时到位,不可能等到责任认定后或结案后再支付。 我国《道路》第13条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医保有什么益处?
      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大学生医保...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
      医疗过错鉴定做不出法院驳回诉送请求该怎么办?一,什么是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如何? 一、芜湖医疗过错律师收费标准 按标的收费 (一)代理一审民事诉讼 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


·医疗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医疗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的”情形。 构成医疗事故至少要符合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计算如何?
      标准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
      医疗事故如何确定鉴定机构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


·工伤认定失败怎么办医药费已自付
      工伤认定失败,公司有权要回医药费;如果公司真的要回医药费,那么就只能自己垫。只有确认是工伤的,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才会承担费用。没有被劳动行政工伤认定部门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均可以自收到未被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或所述人民政府提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