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合同能否修改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购房合同能否修改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议的依据。2、现实交易中,开发商往往以格式合同为房管部门拟定,不能修改为理由将其单方意愿反映在合同中,强加给购房者接受。要明确一点,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本身是可以进行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二、如何约定购房合同违约条款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会约定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但是往往开发商虽然约定了违约责任,一般违约金额都不多,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这些细节。2、同时,还应该约定:(1)规划、设计的变更致使购房者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不仅仅要承担购房款的银行利息,还应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2)由于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购房者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还应该赔偿退房时房价与签订合同时房价的差额损失。(3)加重开发商违约责任,使其违约承担的损失超过其不当获利,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开发商恶意违约。
  三、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附件须重视(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条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2)常有的合同附件包括所购房屋平面面积图、公摊面积表、质量保证书、装饰设备标准、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对于补充协议的条款也常常列为合同附件。可见,这些附件内容都是极其重要的。购房者不但要认真谨慎对待合同主文,对合同的附件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2、妥善保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为要约邀请,不视为合同的条款,但是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总之,购房合同是能修改的,当事人在约定购房合同违约条款时应注意细节。在现实房子买卖中,存在很多买卖合同诈骗,又因购房涉及的金额往往较大,因此购房者在交易中应该注意一些细节,以防被不法分子设套欺诈。建议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请专业的房产律师协助,避免法律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现在买房已经不只是一种刚需,也能是一种投资,那么为了保证卖房和买房双方在交易前中后期的共同的利益保证,我们通常需要在合同中详细的注明房屋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本文就可能列出的条款做出了一个详细的解释。 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因违反房屋买卖合同义务依法应...


·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         电话: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


·个人房产抵押贷款期限有多久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1)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2)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3)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5)利率:抵押房产用于...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 有的企业在公司运营当中,常常会遇到资金突然中断,资金周转中断的困难,需要大量资金在短时间内支撑。但是如果企业从银行走贷款的话,手续慢,根本就解决不了当前的救急问题。这种情况下只有在贷款公司进行短期借款。这些公司一般都是以实物(房子或者...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和标准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约定退房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约定退房 商品房买卖活动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根据民法中交易双方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退房的条件。约定退房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通过购房合同直接约定解除合同或通过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双方依约解除合同。 而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合...


·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在与军人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房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而此时最常见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究竟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 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


·一、郴州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郴州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取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2.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
      为了稳固房价,让更多的人不再为住房问题烦扰,同时也对相关的炒房人员予以告诫,上海市出台了相应的房产新政策,在这个房产新政策中对于上海房屋认购的不少问题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对首套房的认定问题,那么上海房产新政中关于首套房的认定是什么样的? 11月28日,上海市住建委、人民银行...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具体要提供的材料有: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3、全部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