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宝安县的居民在承包土地或者购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在拿到房产证的同时得到一份使用证的文件,那么,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其实土地使用证对于合法使用土地的居民非常重要,这将成为您手中保护自己权利的最有力的法律保障。下面一起来看看本站的详细解析。
  
  一、宝安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程序办理:
  
  (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
  
  (四)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五)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
  
  以上就是关于“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相关问题的介绍。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然而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证引发的纠纷一般都难以处理,而关于办理土地使用证是个相对复杂的问题。
  综上所述,只要是宝安县的市民就应该重视自己所得到的土地上面所附带的使用权是否有文书的证件,因为只有手中有一份使用证除了起到简单的证明作用以外,更加不用担心别人的侵权行为自己没有合法依据来维护权益。
  
  
  
  


·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进行买卖?
      新房太贵买不起,现在许多人选择购买二手房,其中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是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进行买卖吗?买卖的时候那些是需要特别关注的,有什么法律陷阱是需要特别留意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的解答。 一、二手房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 购房者购房的时候很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


·城口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城口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为了能够更好地对城口县的所征的土地进行更为合理的补偿,城口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了多次调整,那么,目前城口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去城口县人民政府的官网为您搜集来了一些有关城口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资料,供您参考。 城口县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
      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现在一些地方的大型国有企业,为了解决广大职工的住房问题,会进行集资建房,这样的房子相对而言,价格比较便宜。企业在建房之前,得拿到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土地使用证。这种土地使用证是总证,针对集资房整个小区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单位总证如何办理?下面...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农村征地的补偿事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支付给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用。 2、安置补助费是指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


·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
      这里的确权也即确定权利的意。有了土地使用权,但是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比如是耕地,只能是种植,不能改为建筑或林地,池塘一类的,所以很多人在得到一定的土地后,就想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确权吗?政府又会怎样来进行土地确权? 一、土地确权 1、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自拍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自用土地即是除公摊以外,用以自用的土地,自用土地使用权则为用以自用土地的用以处分其用途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


·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征地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作出了规定,例如首先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然后是征地的审批、征收补偿方案的审批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用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动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项目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单位和个人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可以凭其入股,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的现象非常普遍,尤其是在房地产企业中。这中间,会涉及到不少税费,那么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税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学习下吧。一、土地使...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
      娘家没人了女儿可以继承宅基地吗?女儿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但可以继承自建房。在《民法典》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在我国农村,长期奉行地随房走的原则,村民继承了房...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上,你是否知道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一、济南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