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驾校需要交土地使用税吗?要交多少钱? 关于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土地增值税实际上就是反房地产暴利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关于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
      关于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醉驾后移交检察院主要做什么,酒驾、醉驾已经构成犯罪,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起诉还是不起诉,警方是第一道环节,采取强制措施,实施拘留,检察院作为第二道环节,根据犯罪情节,决定是否批捕犯罪嫌疑人,如果证据充足,检察院会依法对罪犯实行逮捕。(一)、醉...


·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停在路边的车怎么办?
      现在,随着人们的经济水平的增加,现在我们会发现,基本上每一个家庭都有一辆私家车。当然,不仅仅是私家车,非机动车辆,比如说摩托车,电动车等也已经走入了千家万户。但是,由此产生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摩托车逆向行驶撞上停在路边的车后,首先要报警,一般来说摩托车全责进行赔偿,但是机动车也需...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
      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也就是对回迁房进行交易买卖,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回迁房的转让其实与商品房的转让是一样的,此时同样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转让手续,完成房屋的过户才行。但在签订回迁房转让合同的时候,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此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23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2019交通法规肇事逃逸处罚标准: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情节轻微不严重,当事人是...


·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
      相信您都清楚,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主要是为了通过鉴定的结果来对事故进行下一步的处理,由此可见交通事故鉴定结论是多么的重要,而要是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话,势必就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虚假鉴定有什么后果 ...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人都知道,开发商往往会先交付钥匙,然后购房者就自认为已经算是收房了,那到底交钥匙是否属于交房呢?其实有时候拿到钥匙后再去看房的话就会发现根本没达到商品房交付的条件,那若没达到商品房交房条件该怎么办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钥匙是否属于...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这个要和开发商商讨,因为通常交了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就可以退; 2、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你把房子转给别人,让别人买你这个房子, ...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能买车险吗 交通违章未处理完与买车险买没有关系。交通违章未处理可以买保险,但是在验车前,一定要处理完违章才可以验车。 所以,有交通违章的要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二、交通违章未处理车辆年检能通过吗 机动车违章记录如果未处理完,将不能参加年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