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的这种手段,能够看成案件开始进入到司法程序的一个基础阶段,因为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将很快进入到司法审判的程序当中。同时,在我国法律制度当中是明确的对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这个问题是有规定的,比如有可能逃跑,正在实施犯罪被发现的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一、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刑事拘留后的结果是什么?
  
  
  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有关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这个问题就先给您介绍这么多了,目前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主要就是规定了以上七种,但是先行拘留这不代表着公安机关就可以在没有获得拘留证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拘留的手段了,只能说是在先行拘留以后,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
  
  
  
  


·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
      一、盗窃罪的犯罪中止如何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


·刑事诉讼法线索移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国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有严格的流程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该案件中有些线索指向的内容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应将该案件移送到侦查机关,那么,刑事诉讼法线索移送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线索移送的相关规定有...


·如果监狱里的死刑犯怀孕了怎么判
      如果监狱里的死刑犯怀孕了怎么判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是什么
      一、对犯罪人员实行逮捕的机关是什么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


·胁迫他人犯罪未遂如何进行处罚?
      胁迫他人犯罪未遂如何进行处罚?按照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处罚。 胁迫他人犯罪、并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处罚:胁迫人按照主犯处罚,被胁迫人属于胁从犯。共同犯罪人中的主犯和从犯,虽然作用有所不同,但从主观上来说都是自觉自愿地参加犯罪的,他们在共同犯罪中都居于主动地位。而胁从犯的特...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山东省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犯罪嫌疑人流产能逮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流产能逮捕吗?犯罪嫌疑人流产一般是不逮捕的,但特殊情况除外,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


·自首可以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一、自首可以减刑幅度是怎样规定的?自首量刑情节从宽幅度:1、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拘留10天有案底吗?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拘留10天有案底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拘留10天一般会有案底,案底”一词不是法律术语,是俗称。从行政法角度讲可以称为不良纪录,从刑法角度讲是犯罪记录。受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相关的案卷、信息肯定会留存在公安机关,但这种信息不会上网的。 要看是因为什么拘...


·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怎样划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会规范每一位公民的具体行为,如果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也一定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怎样划分?按照规定,如果个人可以犯案,则划分为任意共犯,否则将属于必要共犯。 一、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怎...


·父亲拘役影响孩子参军吗?
      父亲拘役影响孩子参军吗?父母被判处拘役后,孩子要当兵的要进行政治审查,父母被处刑罚对政治审查是有影响的,能不能当兵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2、因涉嫌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