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的这种手段,能够看成案件开始进入到司法程序的一个基础阶段,因为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将很快进入到司法审判的程序当中。同时,在我国法律制度当中是明确的对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这个问题是有规定的,比如有可能逃跑,正在实施犯罪被发现的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一、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刑事拘留后的结果是什么?
  
  
  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有关在我国符合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这个问题就先给您介绍这么多了,目前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主要就是规定了以上七种,但是先行拘留这不代表着公安机关就可以在没有获得拘留证的情况下采用强制拘留的手段了,只能说是在先行拘留以后,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
  
  
  
  


·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什么?
      犯罪未完成形态与犯罪中止的关系是什么?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犯罪未完成形态的种类:1、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2、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


·聚众斗殴罪轻微伤怎么处罚
      聚众斗殴通常表现为打群架的形式,这是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法律规定组织、策划、指挥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与者,只要具有该行为就要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那您知道聚众斗殴罪轻微伤该怎么处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首先,聚众斗殴致人受伤的无论轻伤还是重伤一定还会被判刑...


·逃避关税构成什么罪
      逃避海关关税定逃税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中界定了故意伤害罪和一般殴打,正当防卫等的区别,也划定了构成犯罪嫌疑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最重要的是详细明确了刑事量刑的标准,对大众起到震慑作用。下面,由为您做详细的解析。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停止执行的情形有哪些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


·结果犯处罚犯罪预备吗?
      结果犯处罚犯罪预备吗?1、结果犯会处罚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分子,所有的犯罪案件中,其实很多都是属于的结果犯罪,在进行犯罪之前,都会有一个犯罪预备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为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方便实施犯罪行为。2、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一、涂改发票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打架能拘留多久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打架能拘留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


·对犯罪中止有期徒刑的判罚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吗
      对犯罪中止有期徒刑的判罚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吗 ?对犯罪中止有期徒刑的判罚有争议的话可以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出了相关的规定。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


·定诈骗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够立案
      诈骗罪立案并不需要直接的证据,只要受害人如实报案,公安机关应视其情节予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
      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的诉讼程序,比如说行政诉讼程序和民事也有刑事诉讼程序。通常情况下都是涉及到犯罪活动的,而且,这种处罚的力度是非常大的。所以普通老百姓对此可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他们想要清楚的知道一下。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一、刑事案件检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1、人民检察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