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的基本规定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刑法的基本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节录)
  
  
  (2010年5月7日公通字[2010] 23号)
  
  
  第七十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九条对于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九十条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本规定中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应的单位犯罪。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中的“以上”,包括本数。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2004年12月22日法释[2004] 19号)
  
  
  第二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九条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第十五条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十六条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是什么,因为销售假冒产品的利润空间较大,所以有不少不法分子会进行此项不法行为,在这里也是提醒各位,如果遇到销售假冒产品的不法商贩,一定要及时进行举报。
  
  
  
  


·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 一、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行政拘留探视要带什么, 一、行政拘留去拘留所探视要带什么?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同时,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去拘留...


·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
      公安机关在进行办案的时候如果确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或者是一惊掌握了确凿了证据就会对其进行逮捕,但是有很多人就会有疑问了,那就是刑法中关于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的呢?对于这个问题您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情况下刑事诉讼法宣布逮捕? 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与整理了刑诉法特别程序具体内容的相关知识,请往下阅读。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犯罪的...


·刑事案件辩护怎么收费?
      刑事案件辩护怎么收费?刑事案件辩护存在着不同的收费标准的,比如说是利用这样的一种计时收费或者是计件收费计件收费的话,也存在着不同的阶段,在侦查阶段通常情况下提供的是一些法律,按照1500元到1万元不等的价格来进行收取。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


·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一、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哪些? 盗窃罪主客观不统一的辩护意见的内容有:辩护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


·拘传的时间有多长,程序是什么?
      拘传的时间有多长,程序是什么?刑事诉讼中,针对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这样的行为就是刑事拘传,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同时法律也做出了时间限制。那么您知道拘传的时间有多长吗?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拘传的时间有多长? ...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
      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公安机关在对待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是不一样的,如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用拘传的方式,而对待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可以选择传唤的方式。那么传唤、拘传是什么意思,传唤和拘传有什么区别?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传唤、拘...


·非法网络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由于很多人都有身边有朋友被骗进传销的经历,因此我相信传销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而我今天要说的并不是这种传统传销,而是非法网络传销。陷入非法网络传销达到了法律的追诉标准时,就会被依法追诉。那当陷入非法网络传销什么情况下会被量刑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非法网络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


·适用限制减刑的情节有几种
      一、适用限制减刑的情节有几种限制减刑是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


·罪犯得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
      罪犯得什么病可以监外执行 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可以写信吗?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可以写信吗?如果是刑事拘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是可以写信的。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