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47094815 18620487148
律师团队
>>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珠三角律师
  • 珠三角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珠三角地区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贷款?


珠三角律师网 www.zsj64.com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购买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我们的支付方式也从原来的一次性付清,发展到现在的贷款支付方式,不仅可以减轻购买人的压力,也可以让资金流动性更大,那么公司法人如何贷款呢?一般情况下需要贷款人提交企业的相关凭证以及近几年中的纳税证明等。
  
  
  一、企业法人贷款的前提是:
  
  
  (1)申请贷款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时间需要达到1年以上,且正常经营;
  
  
  (2)企业法人需要在贷款经办行开立账户,并办理结算及信贷业务至少1年;
  
  
  (3)企业近半年的开票额在150万元左右;
  
  
  (4)企业法人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另外的各类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
  
  
  (5)企业负债率不能多于50%;
  
  
  (6)企业法人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内在纳税、融资、经营等方面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等。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二、贷款种类
  
  
  (一)贷款期限
  
  
  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以上
  
  
  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5年
  
  
  短期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
  
  
  透支——没有固定期限的贷款
  
  
  (二)币种
  
  
  本币贷款
  
  
  外币贷款
  
  
  按照贷款人性质分为:
  
  
  银行贷款(自营贷款)
  
  
  银团贷款
  
  
  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就是一种典型的委托贷款)
  
  
  特定贷款
  
  
  (三)贷款主体性质
  
  
  经济组织贷款
  
  
  企业单位贷款
  
  
  事业单位贷款
  
  
  个人贷款
  
  
  (四)贷款用途
  
  
  企业(经济组织)类
  
  
  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项目融资贷款
  
  
  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临时流动资金周转贷款
  
  
  票据贴现
  
  
  个人类
  
  
  个人经营类贷款
  
  
  个人消费类贷款
  
  
  住房抵押贷款(俗称按揭)
  
  
  一手房贷款
  
  
  二手房贷款
  
  
  商用房抵押贷款(有些银行把这类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汽车贷款(含自用车和商用车,有些银行把商用车贷款归入经营类贷款)
  
  
  三、贷款原则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例如发放长期贷款,利率高于短期贷款,效益性就好,但贷款期限长了就会风险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动性也变弱。因此,“三性”之间要和谐,贷款才能不出问题。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我国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贷款,在近几年中,人们在购买房产及车辆都大都会选择贷款购买,那么您在办理完贷款后,一定要按照约定好的期限内完成还款,如果没有如约还款,不仅会影响到自己的信用记录,也会对今后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不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举证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举证
      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怎么举证夫妻离婚信用卡债务举证是如果信用卡是本人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去对应的银行拉对账单或账户流水,如果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在有足够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共同承担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履行?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由谁履行?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 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


·离婚协议没有提及债务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没有提及债务是否有效并不是每一份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一般分为有效协议和无效协议。有效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不违反法律,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都是有效的。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无效协议:又可称作为"无效合同"是指违反了合同成立的要件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的...


·现在欠钱总不还怎么办?
      现在欠钱总不还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


·夫妻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要怎么办
      夫妻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要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虚构共同债务要怎么办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一、主张债权需要什么证据 (一)、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借条有别的字还有效吗?
      借条有别的字还有效吗?如果双方对这个借条没有争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存在争议就没有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


·对付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付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欠债被起诉,涉及到的是民事纠纷,法院审理查明后会依法做出判决,债务人应当依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债务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发生欠债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


·货款纠纷违约金最高不超多少?
      货款纠纷违约金最高不超多少?双方签订合同,但对方货款迟迟不给,违约金的计算首先按照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合同纠纷可以主张货款以外,可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另外资金占有期间的利息以及带来的实际损失都可以主...


·法院判定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是什么
      法院判定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珠三角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47094815 18620487148
18620487148
点击这里给珠三角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